打了借條沒收到錢怎樣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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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打了借條沒收到錢怎樣處理?
打了借條沒收到錢可以催促對方放款,如果不放款,此時在法律上即代表兩人之間的借款未生效。
相關法律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九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視為自然人之間借款合同的生效要件:
(一)以現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時;
(二)以銀行轉賬、網上電子匯款或者通過網絡貸款平台等形式支付的,自資金到達借款人賬户時;
(三)以票據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據權利時;
(四)出借人將特定資金賬户支配權授權給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對該賬户實際支配權時;
(五)出借人以與借款人約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並實際履行完成時。
二、有效借條應該怎麼寫
一個借條要想讓它具有法律效力,應具備如下的這個理由:
1、應寫清楚這個債權人和債務人的這個法定全名。
2、應寫清借款的這個具體的金額,包括大寫和小寫的這個金額。
3、應當寫清楚這個借款的具體原因,特別是數額較大的欠款,最好是應當寫明這個欠款原因。
4、還可以寫清楚借款的具體的這個利息的計算,應有明確的這個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終應支付的這個欠款的這個利息總額,也應當包括這個大寫和小寫金額等約定。
5、應寫清楚這個借條本息償還的這個年月日時間及支付的這個方式。
6、應有欠款,本人親自簽章手印或親筆書寫的這個簽字。
7、最好還應當寫上這個借款逾期付款的這個違約責任,還有逾期的時候,最終這個因欠款所應當管轄的這個法院以更好地進行維權。
談論借條是否有效的前提是,債務關係確實已經建立了,而對於雙方雖然已經協商確定了借款金額、借款期限等的各項事宜,但是後期出借人卻並不放款的情形,就意味着債務關係並沒有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