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收入證明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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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收入證明範

收入證明,是我國公民在日常生產生活經營活動中,所需要的對經濟收入的一種證明。一般在辦理簽證、銀行貸款,信用卡等會被要求由當事人單位出具的對經濟收入的證明。在申請信用卡或者辦理其他銀行業務的時候,收入證明是必不可少的證明材料。許多人在要求單位開具收入證明的時候並不知道標準的收入證明是什麼樣的格式,導致很多收入證明無法使用。 它是在信用卡審核時初始信用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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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原單位開具收入證明不給開

  解除或者中止勞動合同後,用人單位應當開具證明,十五日辦理檔案、社保的轉移手續,違犯規定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申訴控告,如果造成損失,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承擔賠償責任。

  《勞動合同法》第50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第59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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