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法院要開庭多長時間?

來源:法律科普站 1.31W

一、每次法院要開庭多長時間?

每次法院要開庭多長時間?

1、我國法院的庭審沒有時間上的限制,只要在審限內審結案件就可以。但是,按照實際情況,一般來説一次庭審的時間需要1到2個小時左右。如果案件權利關係簡單,通常一個小時左右可以審理完畢,要是有一定複雜程度的,需要1個多小時到2小時,或者2小時以上不等。

2、法院立案後,送達被告法律文書,一般情況下會給被告一個月的舉證期限。也就説,從立案到審判至少需要一個月時間。

(1)應該保證所留的聯繫方式暢通,以便法院通知能夠及時收到。

(2)法院立案後,會將法律文書送達被告,如原告起訴時,所留被告地址不夠詳細,或找不到被告,該案將會被中止。

(3)親自到法院問詢案件辦理情況。

3、一般的案件需要六個月內審結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

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法院立案後會根據法院的流程安排開庭時間,如果從立案起尚未超過6個月,建議耐心等待,可以與受理案件的法院聯繫瞭解進程。

二、法院開庭的程序

院開庭具體有以下五個程序:

1、由書記員查明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是否到庭,並宣佈法庭紀律。

2、由審判長宣佈開庭,並由審判長核對當事人,宣佈案由,宣佈審判人員、書記員名單,告知當事人有關的訴訟權利義務,詢問當事人是否提出迴避申請。

3、進行法庭調查。法庭調查按照下列順序進行:

①當事人陳述;

②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

③出示書證、物證、視聽資料和電子數據;

④宣讀鑑定意見;

⑤宣讀勘驗筆錄。

其間,當事人經法庭許可,可以向證人、鑑定人、勘驗人發問。

4、進行法庭辯論。法庭辯論按照下列順序進行:

①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

②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答辯;

③第三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或者答辯;

④互相辯論。

法庭辯論終結後,由審判長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後順序徵詢各方最後意見。

5、評議和宣判。法庭辯論或被告人最後陳述結束後,法官進入評議室評議,做出裁判

法院開庭審理是有既定的程序的,每次開庭都會經歷準備開庭、法庭調查、法庭辯論、評議的流程,所以單次開庭的時間一般是會在一個小時左右。若是開庭後並不能當庭宣判,那麼法院會告知下次開庭審理的時間。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