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取執行措施申請書應該怎麼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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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採取執行措施申請書應該怎麼寫?

採取執行措施申請書應該怎麼寫

強制執行申請書

申請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職務。

被執行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工作單位和職務、住址。

執行事由:————————————————————————————————————————————————————————————————————————————————————————————————————————————————————————————————————————————————————————————

執行目的:————————————————————————————————————————————————————————————————————————————————————————————————————————————————————————————————————————————————————————————

此致

某某人民法院

申請人:(名稱)

年 月 日

二、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的條件是什麼?

1、權利人擁有合法有效的執行名義,比如生效的判決書、裁定書、公證機關出具的公證文書等;

2、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履行期限已經屆滿;

3、義務人沒有依法主動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可能是拒絕履行,也可能是錯誤履行等。

4、權利人要在申請執行的法定期限內申請。

三、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的期限是怎麼規定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三十九條 申請執行期限

申請執行的期間為二年。申請執行時效的中止、中斷,適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前款規定的期間,從法律文書規定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規定分期履行的,從規定的每次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未規定履行期間的,從法律文書生效之日起計算。

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是有嚴格的條件限制的,最基本的要求是,有已經生效的法律文書,類似於仲裁裁決書,民事判決書,民事調解書等,對方如果沒有在法律文書規定的時間內履行應盡義務,可申請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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