勝訴以後對方不給錢怎麼辦?

來源:法律科普站 1.62W

一、勝訴以後對方不給錢怎麼辦?

勝訴以後對方不給錢怎麼辦?

1、勝訴之後,如果對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決,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2、法院在受理強制執行後,會依法查詢債務人名下的房產、車輛、證券和存款。

3、另外名下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而他又拒絕履行法院的生效判決,則會有逾期還款等負面信息記錄在個人的信用報告中並被限制高消費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會被司法拘留。

4、有能力而拒不執行的情況下,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

5、《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二、民事訴訟判決後的執行規定是什麼?

對於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由第一審法院執行;對於調解書、仲裁機構的生效裁決、公證機關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等,則由被執行人住所地或者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法院執行。強制執行措施:

(1)查詢、凍結、劃撥被執行人的存款;

(2)扣留、提取被執行人的收入;

(3)查封、扣押、凍結、拍賣、變賣被執行人的財產;

(4)搜查被執行人的財產;

(5)強制被執行人交付法律文書指定的財物或票證;

(6)強制被執行人遷出房屋或強制退出土地;

(7)強制被執行人履行法律文書指定的行為;

(8)要求有關單位辦理財產權證照轉移手續;

(9)強制被執行人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及遲延履行金。

(10)其他措施。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那我們的現實生活當中,可能很多人對於勝訴之後的處理方式並不是特別的瞭解,如果是出於在履行期限內沒有履行自身的義務,那麼完全是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人民法院對此採取一定的強制措施,具體的就是需要由當事人自己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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