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予執行仲裁申請書怎麼撰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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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xx市xxxx貨運有限公司,地址:xx市xx區xx路xx園倉庫綜合樓1樓2號

不予執行仲裁申請書怎麼撰寫?

法定代表人:羅x靜。

代理人:晏xx,xx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申請人:xxxxx股份有限公司,地址:xx市xx區xx路2xx號東風大廈23樓。

負責人:楊x光。

申請不予執行事項:

申請人收到貴院(2012)深中法執字第xx號《執行裁定書》,裁定執行xx貿易仲裁委員會華南分會xx深裁字第xx號《裁決書》(以下簡稱該裁決書)現依法請求人民法院依法不予執行該裁決書。

事實和理由:

(一)該裁決認定事實和法律關係錯誤。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之間沒有合同關係,也沒有事後補充簽訂任何合同,更沒有訂立仲裁條款,包括事後也沒有達成仲裁協議,當事人之間根本就不是合同關係,而是根據保險法,在雙方之間形成“保險人代位求償權糾紛”關係。根據《民訴法》第二百一十三條第二款第(一)項之規定應當裁定不予執行。

(二)該裁決適用法律確有錯誤。

(三)該仲裁書認定申請人的損失數額依據不足。

(四)該仲裁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不足。該裁決書第7頁倒數最後一行表述:“但沒有證據表明國人通信公司未履行該項告知義務和貨物滅失存在因果關係。”事實上,正因為被申請人沒有告知申請人貨物的價值,嚴重影響了申請人提供運輸的方式和是否投保。

(五)如果執行該裁決,那麼必然導致無法避免和無法彌補的重大不公平。

1、因仲裁不能追加當事人,依據該裁決書,申請人直接向被申請人27萬餘元全額賠償,而根據龍崗法院深龍法民二初字第xx號判決書之判決,實際承運人深圳市**物流有限公司只需向申請人承擔運費的3倍,計人民幣3675元賠償費。就是同一個事故,同一批貨損,實際承運責任人,只需承擔3000餘元的賠償責任,而非實際承運人卻要承擔27萬餘元的賠償責任,公平何在?

2、xx有限公司只需向申請人承擔3675元賠償費,向其承保的保險公司獲得全額數十萬元的賠償(因其購買了貨運保險),此中風行在實體上顯然獲得重大不當得利,而程序上又為其不當得利予以法律保護

總之,只有先行不予執行該裁決書,然後進入訴訟程序,在訴訟程序中追加發生貨損的實際承運人,這樣才能最終公平的做到“案結事了”。

敬致

xx市中級人民法院

申請人xx市xx有限公司

xxxx年xx月xx日

對仲裁的裁決不滿意的情況,可以提出不予執行仲裁裁決的申請,需要撰寫相關的申請書,申請書需要寫清楚為什麼不予執行的理由,法院會根據這份申請書還有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查,決定是否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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