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起訴50000訴訟費多少?
一、如果起訴50000訴訟費多少?
起訴50000元民間借貸糾紛,法院預收訴訟費:50000元×0.25%—200元=1050元;
如果不起訴,直接申請支付令,需預交1050元÷3=350元;
委託律師的代理費,須與律師事務所協商確定,並簽訂委託代理合同,可先上網查詢所在省的律師收費標準。
起訴過程中除了案件受理費外,根據情況不同還可能產生其他費用,比如申請財產保全的話要交納訴訟保全費。
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二、訴訟費承擔的對象
訴訟費用由敗訴方負擔,勝訴方自願承擔的除外。
部分勝訴、部分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
共同訴訟當事人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其對訴訟標的的利害關係,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
第二審人民法院改變第一審人民法院作出的判決、裁定的,應當相應變更第一審人民法院對訴訟費用負擔的決定。
經人民法院調解達成協議的案件,訴訟費用的負擔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決定。
我們在日常生活中如果與他人發生了糾紛首先應當和平的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但是也要注意民事訴訟過程中的相關法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