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立案決定書的模板是怎樣的
一、公安立案決定書的模板是怎樣的
市公安局立案決定書(存根)
公刑立字[--]--號案件名稱--涉嫌--罪
案件編號:-----
犯罪嫌疑人:-- 男/女 --歲
住址:----市--路--號
單位及職業:--公司
批准人:----
批准時間:----年--月--日
辦案人:---、 ---
辦案單位:----
填發時間:----年--月--日
填發人:----市公安局立案決定書
公刑立字[ ]----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八十六條之規定,決定對--_涉嫌----罪案立案偵查。(××市公安局印)
二、注意事項
接受刑事案件登記表在報送部門負責人審批時,要同時附送報案筆錄。辦案人員根據領導批示意見做好相應處理工作:批示“初查”的,要及時審查或進行調查,針對實際情況製作呈請立案報告書,或呈請不予立案報告書,或呈請移送案件報告書;批示“立案偵查”的,應當製作立案決定書開展偵查工作;批示“立為治安案件處理”的,交有關部門處理;批示“不立案偵查”的,應制作不予立案通知書通知控告人;批示“移送”的,應制作移送案件通知書移送有管轄權的機關處理。 案部一式一份 示例 填報(公章)門四交在份給製作該登記表的同時,應當填寫接受案件回執單,一份由受案單位存入訴訟卷,一份報主管部門,案件主辦部門,一份交報案人收執。
需要注意的是,《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162條規定,公安機關受理案件後,經過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且屬於自己管轄範圍的,由接受單位制作《呈請立案報告書》,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予以立案。縣級以上公安機關直接在《接受刑事案件登記表》上批示立案的,也應制作《立案決定書》。
在這裏明確一下,雖然説公安機關是為人民服務的,但是公安機關有他們的職責,如果符合條件的情況下,公安機關才會進行立案,不符合條件的情況下,公安機關也是不辦理立案的,但是會告知當事人為了不進行立案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