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侮辱罪被起訴可以申請取保候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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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涉嫌侮辱罪被起訴可以申請取保候審嗎?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請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
二、侮辱罪是親告罪嗎?
侮辱罪是親告罪,親告罪包括以下四種罪行:
1、侮辱、誹謗案,但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
3、虐待案;
4、侵佔案。
三、侮辱罪的自訴狀應載明哪些基本內容?
(一)自訴人(代為告訴人)、被告人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職業、工作單位、住址、聯繫方式;
(二)被告人實施犯罪的時間、地點、手段、情節和危害後果等;
(三)具體的訴訟請求;
(四)致送的人民法院和具狀時間;
(五)證據的名稱、來源等;
(六)證人的姓名、住址、聯繫方式等。
四、侮辱罪的立案標準是怎樣的?
(一)同一誹謗信息實際被點擊、瀏覽次數達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轉發次數達到500次以上的;
(二)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親屬精神失常、自殘、自殺等嚴重後果的;
(三)2年內曾因誹謗受過行政處罰,又誹謗他人的;
(四)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五、侮辱罪提起自訴的條件有哪些?
(一)原告有起訴的主體資格;
(二)屬於本院管轄;
(三)被害人告訴;
(四)有明確的被告人、具體的訴訟請求和證明被告人犯罪事實的證據。
侮辱罪是自訴案件,自訴人向人民法院起訴時,可以請求人民法院依法逮捕犯罪嫌疑人。如果人民法院認為沒有逮捕的必要性,也可以依職權作出取保候審的決定。犯罪嫌疑人已經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的,如果存在以上情形之一,可以自行或者通過辯護律師申請取保候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