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糾紛處理方式有哪幾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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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糾紛處理方式有哪幾種?

一、合同糾紛處理方式有哪幾種

(一)協商

合同當事人在友好的基礎上,通過相互協商解決糾紛,這是最佳的方式。

(二)調解

合同當事人如果不能協商一致,可以要求有關機構調解如,一方或雙方是國有企業的,可以要求上級機關進行調解。上級機關應在平等的基礎上分清是非進行調解,而不能進行行政干預。當事人還可以要求合同管理機關、仲裁機構、法庭等進行調解。

(三)仲裁

合同當事人 協商不成,不願調解的,可根據合同中規定的仲裁條款或雙方在糾紛發生後達成的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四)訴訟

如果合同中沒有訂立仲裁條款,事後也沒有達成仲裁協議,合同當事人可以將合同糾紛起訴到法院,尋求司法解決。除了上述一般特點之外,有些合同還具有其自願的特點,如涉外合同糾紛,解決時可能會援引外國法律、而不是中國相關的合同方面的法律。

二、合同糾紛訴訟時效是多久?

合同糾紛訴訟時效是三年,最長是二十年。

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條 

【普通訴訟時效、最長權利保護期間】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三、合同糾紛是刑事還是民事?

同糾紛不屬於刑事案件。

依據法律規定,合同糾紛是屬於民事案件,一般是由合同當事人因財產關係或者人身關係問題產生的糾紛。民事案件都是自訴案件,即只要不主動去法院追究對方的責任,司法機關是不會主動介入的,所承擔的責任是民事責任,即不會對人身有所限的責任。

合同糾紛處理的方式包括了協商解決;調解解決;仲裁解決和訴訟解決。合同糾紛訴訟的時效一般是三年的有效期,最長保護期不超過二十年,也就是説超過有效期進行訴訟人民法院可能不會再受理的。合同糾紛是屬於民事糾紛的範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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