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棄耕時承包合同還生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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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棄耕時承包合同還生效嗎?

一、土地棄耕時承包合同還生效嗎?

1、土地棄耕時承包合同是生效的

承包人放棄耕種,連續兩年以上的,發包人可以解除承包合同,解除承包合同後,承包合同無效。土地承包合同是發包方與承包方之間達成的,關於土地權利義務關係的協議。我國農村土地家庭承包的實際情況對不同用途的土地的承包期及其上限也有所不同。

2、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承包經營合同

(1)經發包方、承包方協商同意,在不損害國家、集體和第三人利益的前提下,承包方自願放棄承包土地的。

(2)發包方承包方在簽訂合同時,雙方約定的合同解除條件己經成熟的。

(3)承包方的家庭成員全部由農業户口轉為非農業户口,或者全部遷徙並落户外地的。

(4)承包方喪失勞動能力,無力繼續耕種土地,本人自願放棄土地承包權的。

(5)由於國家建設需要,承包方所承包的土地全部被依法徵用或者批准佔用的。

(6)由於洪澇、地震等自然災害的不可抗拒的原因,使全部承包土地嚴重破壞,承包合同全部無法履行的。

(7)承包方在承包期內,違反法律法規和承包合同的約定,閒置荒蕪承包的耕地且己2年以上的,由發包方解除承包合同,收回所發包的耕地。

(8)承包人在承包期內死亡,且無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承包的,可以解除土地承包合同。

二、工業用地用作商業用地違法嗎?

1、工業用地用作商業用地不一定違法

擅自將工業用地轉商業用地是不合法的;

工業用地用於商業經營,經有關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報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合法。建設單位使用國有土地的,應當按照土地使用權出讓等有償使用合同的約定或者土地使用權劃撥批准文件的規定使用土地。確需改變土地建設用途的,應當經有關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報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在城市規劃區內改變土地用途的,在報批前,應當先經有關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同意。

2、工業用地是指獨立設置的工廠、車間、手工業作坊、建築安裝的生產場地、排渣場地等用地。

商業用地,是指用於開展商業、旅遊、娛樂活動所佔用的場所,如用於建造商店、糧店、飲食店、公園、遊樂場、影劇院和俱樂部等用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經過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工業用地可以轉為商業用地,但企業擅自將工業用地轉商業用地都是違法的。

三、耕地可以出租給集體經濟以外的個人使用嗎?

1、耕地不一定可以出租給集體經濟以外的個人使用。

發包方將農村土地發包給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單位或者個人承包,應當事先經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並報鄉(鎮)人民政府批准。

2、土地經營權流轉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1)依法、自願、有償,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強迫或者阻礙土地經營權流轉;

(2)不得改變土地所有權的性質和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破壞農業綜合生產能力和農業生態環境;

(3)流轉期限不得超過承包期的剩餘期限;

(4)受讓方須有農業經營能力或者資質;

(5)在同等條件下,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享有優先權。

農村地區的土地一般有農村承包,在承包期間農民需要按照約定使用,不得隨意棄耕,否則若是棄耕的時間達到一定的標準,有可能發包方會解除承包合同。對土地棄耕時承包合同還生效嗎存在其他相關疑問的,可通過點擊下方“立即諮詢”按鈕,我們會匹配專業律師為您解答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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