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觀版權如何判斷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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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觀版權如何判斷侵權?

主要判斷被控侵權產品與外觀設計專利產品是否構成相同或者相近似。判斷時要注意以下兩個問題:

第一,進行外觀設計專利侵權判定時,應當以普通消費者的眼光和審美觀察能力為標準,不應當以該外觀設計專利所屬領域的專業設計人員的眼光和審美觀察能力為標準。

判斷被控侵權產品與外觀設計專利產品是否相同或者相似,不同水平的人、站在不同的立場上、用不同的眼光,可能會得出完全相反的結論。例如,專業技術人員或者普通美術人員與普通消費者對產品外觀的分辨能力有很大差異,有些相似產品之間外觀上的細微差別,專業技術人員或者普通美術人員能很容易地分辨出來,而普通消費者卻極易忽略。

外觀設計專利保護的目的,在於防止不正當的競爭,防止抄襲、仿冒行為的發生,這就要求生產者在設計其產品的外觀時,應當儘量與其他生產者的產品的外觀區別開來,使消費者不致混淆、誤認、誤購。因此,以普通消費者的眼光和水平為尺度,判斷產品外觀設計是否相同或者相近似是較為合理的標準。

普通消費者並非任何公民,而是指該外觀設計專利同類產品或者類似產品的購買羣體或者使用羣體。因為,只有購買商品的消費者或者使用商品的消費者,才需對該產品與同類其他產品的相同與相近似作出比較和判斷。

第二,整體觀察、綜合判斷是外觀設計侵權判斷的主要方式。

整體觀察、綜合判斷是相輔相成的。對被控產品的外觀與外觀設計專利產品外觀是否相同、相近似,不應僅從一件設計的局部出發,或把一件設計的各個部分分割開來,而應從其整體出發,從一件設計的整體或其主要構成上來比較判斷二者是否相同、相近似。

(1)如果二者的全部構成要素相同或相近似,應當認為二者是相同的外觀設計。

(2)如果二者的全部構成要素不相同或不相近似,應當認為二者是不相同的外觀設計。

(3)如果構成要素中的主要部分相同或相近似、次要部分不同,應當認為二者是不相同的外管設計。

(4)產品的大小、材料、內部構造和性能通常不能作為二者不相同和不相近似的判定標準。但是,可以考慮各部分之間的比例因素。

一個產品判斷是否侵權,主要是看功效和外觀,如果這個產品和已經有了專利權的產品的功能是相近的或者完全相同的不一定構成侵權,但如果是極其具備辨識力的外觀方面還和已經有了專利權的產品做出了相同或者相似的行為,那就很有可能涉及到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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