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刑事拘留在北京拘留一般拘留多少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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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刑事拘留在北京拘留一般拘留多少天

一、被刑事拘留在北京拘留一般拘留多少天

不超過37天。

刑事拘留37天后可以有以下幾種處理結果:

1、逮捕,事實清楚,證據充足,經檢察院批准逮捕。需要追究刑事責任。

2、釋放,針對的是無罪或證據不足的情形,即沒有證據證實或證據不足以證實其所涉的罪行。

3、釋放,同時處行政拘留(可以折抵,不需要再執行行政拘留),針對的是罪輕,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但要追究行政責任。

4、取保候審、監視居住,針對的是沒有逮捕必要和證據不足,需要繼續偵查的。

刑事訴訟法》規定:

第九十七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或者辯護人有權申請變更強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收到申請後,應當在三日以內作出決定;不同意變更強制措施的,應當告知申請人,並説明不同意的理由。

二、刑事案件的流程是什麼

(一)正在預備犯罪、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後即時被發覺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場親眼看見的人指認他犯罪的;

(三)在身邊或者住處發現有犯罪證據的;

(四)犯罪後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重大嫌疑的。

三、刑事拘留有什麼惡劣影響

刑事拘留不是處罰,它是辦理刑事案件時,暫時限制嫌疑人的人身自由的強制措施,以利於案件辦理和防止嫌犯繼續危害社會,這個期限1~37天不等,到期要麼放人,要麼變更為逮捕或監視居住。

刑事處罰要重於行政處罰。行政處罰不留案底,一般不影響政 審。而刑事處罰是有案底的。因為刑事拘留意味着可能會判行,所以刑事拘留重於行政拘留。司法拘留與行政拘留相當。

刑事拘留只是一個臨時性的強制措施,並不意味着刑事案件的終結。如當事人被法院認定為有罪並判處刑罰,對以後的工作肯定會有影響;如僅因涉嫌犯罪被刑事拘留,後因情節輕微沒有被刑事追訴,則影響不大.

對於有毀滅偽造證據或者是串供可能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機關可以進行刑事拘留,但刑事拘留的時間最長不超過37天,公安機關需要將相關的證據資料移送到檢察院,由檢察院決定是否進行起訴。只是刑事拘留沒有被判刑的話,一般對自身不會有什麼太大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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