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唆犯必須是共同犯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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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教唆犯必須是共同犯罪嗎?
教唆犯必須是共同犯罪,對於教唆犯,應當按照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處罰。教唆不滿十八週歲的人犯罪的,應當從重處罰。
《刑法》
第二十九條 【教唆犯】教唆他人犯罪的,應當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處罰。教唆不滿十八週歲的人犯罪的,應當從重處罰。
如果被教唆的人沒有犯被教唆的罪,對於教唆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二、共同犯罪的認定標準是怎樣的?
1、必須是兩個或者兩個以上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人。
2、共同犯罪人主觀上必須有共同的犯罪故意。
3、共同犯罪人在客觀上必須有共同的犯罪行為。
4、必須具有共同的犯罪客體。
三、教唆犯的成立條件有哪些?
1、教唆對象必須是特定的,為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人;
2、教唆犯在主觀方面必須有教唆他人犯罪的故意;
3、教唆犯的客觀方面必須有教唆他人犯罪的行為。
四、對於教唆犯可以可以宣告緩刑的情形有哪些?
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週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五、教唆犯在緩刑期間需遵守哪些規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規,服從監督;
(二)按照考察機關的規定報告自己的活動情況;
(三)遵守考察機關關於會客的規定;
(四)離開所居住的市、縣或者遷居,應當報經考察機關批准。
受他人教唆實施了相關的犯罪行為的,被教唆的人以及教唆他人實施犯罪的人都會被追究刑事責任。在刑事案件中,共同犯罪是很好認定的,比如兩位以上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共同實施了相關的犯罪行為,且侵犯的客體也相同,基本上就屬於共同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