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合夥協議的法律上怎樣認定雙方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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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合夥協議的法律上怎樣認定雙方的關係?

一、沒有合夥協議的法律上怎樣認定雙方的關係

在無書面合夥協議的情況下認定個人合夥關係的兩種情形:

1、沒有書面的合夥協議,但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對個人合夥情況進行了核准登記的,又具備合夥的其他條件的,可以認定為合夥關係。此處,個人合夥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准登記,應視為特定的國家行政部門對個人之間的經濟組織形式形成的一種確認,具有法定效力,可以認定個人合夥的成立。

2、無利害關係人應屬於曾參與、見證過合夥協商過程,知曉合夥的具體內容,對合夥形成合夥約定清楚、瞭解的人,而且該無利害關係人並非只是聽某一合夥人説過或從其他第三人處聽説過有合夥一事。

二、合夥協議的內容有哪些

為了避免經濟糾紛,在合夥企業成立時,合夥人應首先訂立合夥協議(又叫合夥契約,或叫合夥章程)其性質與公司章程相同,對所有合夥人均有法律效力,一般包括以下內容:

(1)合夥企業名稱(或字號)和所在地及地址;

(2)合夥人姓名及其家庭地址;

(3)合夥企業的經營以及設定的存續期限;

(4)合夥企業的設立日期;

(5)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6)合夥人的投資形式及其計價方法;

(7)合夥的退夥和入夥的規定;

(8)損益分配的原則和比率;

(9)付給合夥人貸款的利息;

(10)付給合夥人的工資;

(11)每個合夥人可以抽回的資本;

(12)合夥人死亡的處理以及繼承人權益的確定;

(13)合夥企業結賬日和利潤分配日;

(14)合夥企業終止以及合夥財產的分配方法;

(15)其他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的事項。

合夥協議就是合夥人以書面的方式所訂立的協議,如果在合夥時沒有訂立此協議,那麼是可以通過工商部門的登記以及還有第三方的見證來確定雙方的合作關係,只要合夥關係一旦確定,那麼合夥公司的所有事情都需要由雙方來進行承擔,包括公司的收益還有公司的債務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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