串通投標罪既遂如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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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串通投標罪既遂如何判刑?

串通投標罪既遂如何判刑?

犯串通投標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串通投標罪,指投標者相互串通投標報價,損害招標人或者其他投標人利益,或者投標者與招標者串通投標,損害國家、集體、公民的合法權益,情節嚴重的行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條

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報價,損害招標人或者其他投標人利益,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投標人與招標人串通投標,損害國家、集體、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二、串通投標的犯罪構成是什麼?

1、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複雜客體,既侵犯其他投標人或國家、集體的合法權益,又侵犯社會市場經濟的自由貿易和公平競爭的秩序。

2、客觀要件

(1)具有串通投標的行為。

(2)本罪屬情節犯、只有情節嚴重的串通投標報價,損害招標人或者其他投標人利益的行為才能構成本罪,情節不屬嚴重,即使實施了串通投標,損害招標人或者其他投標人利益的行為,也不能以本罪論處。所謂情節嚴重,主要是指採用卑劣手段串通投標的;多次實施串通投標行為的;給招標人或者其他投標人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的;造成惡劣的影響甚至國際影響的;等等。

3、主體要件

(1)本罪的主體就招標人而言,是特殊主體,就投標人而言,是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且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

(2)單位也能成為本罪主體,單位犯本罪的,實行兩罰制,即對單位判處罰金,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追究相應的刑事責任。

(3)本罪屬於共同犯罪,構成本罪的投標人或招標人都是共同犯罪的實行犯,行為人有可能有主犯和從犯之分,但不存在教唆犯和脅從犯。

4、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必須出於故意,即明知自己串通投標的行為會損害招標人或其他投標人的利益,但仍決意為之,並希望或放任這種危害後果的發生。過失不能構成本罪。

串通投標的行為不僅僅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權益,即他人的公平競爭權益,也侵害了我國市場經濟的自由貿易和公平競爭的秩序,並且犯罪行為人之間構成共同犯罪,即招標人和投標人串通投標的,此時只要一人構成犯罪,另外一人也自然的被認定為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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