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股權詐騙罪怎麼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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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股權詐騙罪怎麼處理

一、涉嫌股權詐騙罪怎麼處理?

我國沒有股權詐騙罪,構成詐騙罪的,一般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從重處罰。

《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罪】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二、詐騙案件的處理流程有哪些?

1、公安偵查階段。

公安機關對於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刑事拘留。認為需要逮捕的,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公安機關偵查終結的案件,應當做到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並且寫出起訴意見書,連同案卷材料、證據一併移送同級人民檢察院審查決定。

2、檢察院審查起訴階段。

人民檢察院對於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作出決定,重大、複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半個月。人民檢察院認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實已經查清,證據確實、充分,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作出起訴決定,按照審判管轄的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3、法院審判階段。

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後一個月以內宣判,一般至遲不得超過一個半月。法庭審理後,人民法院根據已經查明的事實、證據和有關的法律規定,分別作出有罪判決或無罪判決。

三、詐騙案的管轄法院怎麼確定?

1、詐騙罪由犯罪地的公安機關管轄。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機關管轄更為適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機關管轄。

2、犯罪地包括犯罪行為發生地和犯罪結果發生地。犯罪行為發生地,包括犯罪行為的實施地以及預備地、開始地、途經地、結束地等與犯罪行為有關的地點;犯罪行為有連續、持續或者繼續狀態的,犯罪行為連續、持續或者繼續實施的地方都屬於犯罪行為發生地。犯罪結果發生地,包括犯罪對象被侵害地、犯罪所得的實際取得地、藏匿地、轉移地、使用地、銷售地。

3、居住地包括户籍所在地、經常居住地。經常居住地是指公民離開户籍所在地最後連續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住院就醫的除外。單位登記的住所地為其居住地。主要營業地或者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與登記的住所地不一致的,主要營業地或者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為其居住地。

不同詐騙案件中,犯罪嫌疑人使用的詐騙手段都不一樣,但不論嫌疑人是以哪種方式進行詐騙的,一般詐騙數額在3000元到1萬元以上的就要按照詐騙罪追究刑事責任。但是詐騙罪不能由受害人直接向法院起訴,受害人應該第一時間到公安機關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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