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對方違約解除合同可以要求違約金嗎
一、因對方違約解除合同可以要求違約金嗎?
因對方違約解除合同的,可以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六條【合同解除的效力】合同解除後,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根據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請求恢復原狀或者採取其他補救措施,並有權請求賠償損失。
合同因違約解除的,解除權人可以請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後,擔保人對債務人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仍應當承擔擔保責任,但是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二、可以單方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違約金具有哪些法律特徵?
1、可以由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協商確定。
2、違約金的數額是預先確定的。
3、違約金的適用不完全以實際損害為前提,也不以損失大小為絕對的支付標準。
4、違約金支付是獨立於履行行為之外的給付。
四、違約金和定金的區別有哪些?
1、生效要件不同。
違約金是以違約為生效要件的,不需要預先給付,而是在違約行為發生後才進行給付;而定金是以預先給付為條件的,定金交付之日起定金條款即生效。
2、責任承擔方式不同。
合同中約定違約金條款的,一方違約時,應當按照該約定支付違約金;合同中約定定金條款的,則要按照定金罰款來處理。
3、數額規定不同。
約定的違約金以實際損失為基準,但對於佔總價款的比例沒有規定。而對於定金,和實際損失沒有關係,只是規定不能高於總金額的百分之二十。
在合同相對方出現違約行為的情況下,可以選擇單方面與之解除合同,但單方面解除合同並不代表違約方可以不承擔任何的法律責任。合同的解除有好幾種,如果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後各自的責任跟義務,以約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