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完商鋪轉讓合同違約轉讓費可以要回嗎
一、簽完商鋪轉讓合同違約轉讓費可以要回嗎?
可以要回,具體以合同約定為準,確認對方有違約行為的,可以要求對方承擔違約責任。
《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條
【違約責任】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二、合同違約責任的構成要件有哪些?
1、有依法成立的合同;
2、一方當事人有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違約行為;
3、無不可抗力等免責事由。
三、對方違約可以單方解除合同嗎?
對方違約可以單方解除合同,可以單方解除合同的情形包括: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合同違約要求退回轉讓費的起訴書應載明哪些內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繫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繫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五、合同違約要求退回轉讓費可以委託哪些人做訴訟代理人?
(一)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
(二)當事人的近親屬或者工作人員;
(三)當事人所在社區、單位以及有關社會團體推薦的公民。
要求對方退回轉讓費也是有嚴格的條件限制的,必須根據具體的違約行為分析,比如合同中約定轉讓商鋪的時候附帶商鋪內的這些設施設備,但轉讓方卻私自帶走這些設施設備,如果是這種情況,一般不能要求退回轉讓費,但合同中另有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