贈與合同在交付前可否撤銷
一、贈與合同在交付前可否撤銷?
贈與合同在交付前可以撤銷,但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銷的具有救災、扶貧、助殘等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不能撤銷。
《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八條 【贈與人任意撤銷權及其限制】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
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銷的具有救災、扶貧、助殘等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
二、贈與財產交付後可以請求撤銷的情形有哪些?
贈與財產交付後,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
(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近親屬的合法權益;
(二)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
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
三、請求法院撤銷贈與的起訴條件有哪些?
1、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2、有明確的被告;
3、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4、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四、贈與合同具有哪些法律特徵?
1、贈與合同是轉移標的物所有權的合同;
2、贈與合同是無償合同;
3、贈與合同是一種效力較弱的諾成合同;
4、贈與合同是單務合同。
五、贈與合同的基本內容有哪些?
1、贈與人與受贈人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和家庭住址;
2、贈與人與受贈人的關係;
3、贈與的理由;
4、被贈與標的物的名稱、數量和基本狀況、坐落地點;
5、贈與人對贈與行為的意思表示;
6、贈與人在贈與合同上簽名或蓋章、標明日期。
六、贈與合同滿足哪些條件才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贈與合同本身就是單務合同,所以在財產還沒有交付之前,贈與人單方面撤銷贈與也不需要經過受贈人的同意。財產交付之後,受贈人沒有任何正當理由的情況下不能撤銷贈與,因撤銷贈與引起的糾紛,雙方要在法定範圍內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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