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攜帶爆炸物參加集會判刑標準是怎麼樣的?

來源:法律科普站 1.9W
非法攜帶爆炸物參加集會判刑標準是怎麼樣的?

一、非法攜帶爆炸物參加集會判刑標準是怎麼樣的?

1、非法攜帶武器參加集會罪的判刑:一般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本罪所侵犯的客體為複雜客體,既妨害了社會管理秩序,又危害了公共安全,還侵犯了國家有關武器、管制刀具及爆炸物的管理制度。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即一切達到法定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人。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九十七條

違反法律規定,攜帶武器、管制刀具或者爆炸物參加集會、遊行、示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二、非法攜帶管制刀具參加集會罪立案規定有哪些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1、攜帶槍支一支以上或者手榴彈、炸彈、地雷、手雷等具有殺傷性彈藥一枚以上的;

2、攜帶爆炸裝置一套以上的;

3、攜帶炸藥、發射藥、黑火藥五百克以上或者煙火藥一千克以上、雷管二十枚以上或者導火索、導爆索二十米以上,或者雖未達到上述數量標準,但拒不交出的;

4、攜帶的彈藥、爆炸物在公共場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發生爆炸或者燃燒,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

5、攜帶管制刀具二十把以上,或者雖未達到上述數量標準,但拒不交出,或者用來進行違法活動尚未構成其他犯罪的;

6、攜帶的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蝕性物品在公共場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發生泄漏、遺灑,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

7、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集會是需要在合法的流程指導之下完成,比如説,首先是需要提出申請,然後經過批准之後是可以合法集會的。但是非法攜帶爆炸物參加集會是一種違法的行為,因為這有可能會導致公共安全遭受到危害,所以按照《刑法》第297條當中的規定,將對於這種行為判處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是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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