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合同糾紛怎麼起訴的
一、外地合同糾紛怎麼起訴的
1、撰寫起訴狀、準備證據材料;
2、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提交起訴狀和證據材料;
3、法院認為符合起訴條件的,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合同糾紛,是指因合同的生效、解釋、履行、變更、終止等行為而引起的合同當事人的所有爭議。合同糾紛的內容主要表現在爭議主體對於導致合同法律關係產生、變更與消滅的法律事實以及法律關係的內容有着不同的觀點與看法。合同糾紛的範圍涵蓋了一項合同的從成立到終止的整個過程。
一般的合同糾紛訴訟時效為三年。但由於合同的複雜性、地域性,因此,因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和技術進出口合同爭議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期限為四年。
二、怎麼解決合同糾紛
1、協商
是指合同糾紛的當事人,在自願相互理解的基礎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政策和合同,通過事實、合理,達成和解協議,自行解決合同糾紛。
2、調解
合同糾紛的調解,是指雙方在第三方的主持下,在查明事實、區分是非的基礎上,自願説服糾紛雙方,相互理解,達成和解協議的活動。
3、仲裁
合同仲裁即第三方根據雙方在合同中訂立的仲裁條款或自願達成的仲裁協議,依法對合同糾紛進行中等裁決,解決合同糾紛的一種方式。
4、訴訟
根據合同當事人的要求,人民法院在所有訴訟參與人的參與下,審理解決合同糾紛的活動,以及由此產生的一系列法律關係的總和。
書寫起訴狀,繳納訴訟費用,可以去法院起訴合同糾紛問題。當事人自行協商能夠解決合同糾紛問題,遇到無法協商的情況,可以請調解機構進行調解,有兩種調解方式,一種是司法調解,另一種是行政調解,若還是無法解決爭議,可以攜帶仲裁協議去仲裁機構申請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