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費訴訟標的是看訴狀還是判決?

來源:法律科普站 1.71W

一、律師費訴訟標的是看訴狀還是判決?

律師費訴訟標的是看訴狀還是判決?

律師費訴訟標的是看訴狀,也就是根據訴訟標的來進行判斷的。訴訟標的不包括律師費,訴訟標的和律師費沒有關係,訴訟標的是民事訴訟中,當事人之間所爭執的需要通過審判機關的審判活動予以解決的民事、經濟法律關係。

訴訟標的,是任何一起民事案件都必須具備的。訴訟標的是整個訴訟的核心。

具體來説,訴訟標的的核心地位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首先,當事人的攻擊和防禦都圍繞着訴訟標的進行;其次,法院的判決是對訴訟標的的最終處理。最後,訴訟標的還是法院判定當事人是否重複起訴的根據。如果前訴的訴訟標的與後訴的訴訟標的相同,則當事人不得就該訴訟標的向法院再行起訴。

二、民事訴訟的流程是什麼?

1、 立案

當事人不服一審法院判決或裁定,在法定期限內向一審法院或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二審法院審查一審法院移送的上訴材料及卷宗,符合條件,予以立案。

證據交換。

上訴的裁定或者判決,又告訴庭審查後直接進行裁決。

2 、開庭(案件事實基本清楚,可以不開庭審理,但必須與雙方當事人進行談話)

提前3日通知當事人開庭時間、地點、承辦人;公開審理的案件提前3日公告;移送審判庭開庭審理。

(1)宣佈開庭,核對當事人身份,宣佈合議庭成員,告知當事人權利義務,詢問是否申請回避;

(2)法庭調查:當事人陳述案件事實;

(3)舉證質證: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雙方當事人就證據材料發表意見;

(4)法庭辯論:各方當事人就有爭議的事實和法律問題,進行辯駁和論證;

(5)法庭調解:在法庭主持下,雙方當事人協議解決糾紛;

(6)合議庭合議作出裁決;

(7)維持原判,或者改判,或者發回重審。

(8)宣判。

在我們現實生活當中涉及到訴訟方面的一些費用方面問題的話,那麼首先是需要由原告來進行墊付的,至於具體是由誰來承擔的話,應當是根據人民法院的辦學為主人的,同時關於律師方面的費用的話,較多情況之下還是由原告來支付,也就是誰請律師誰支付。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