僱傭關係人身意外傷害的賠償標準是多少?
一、僱傭關係人身意外傷害的賠償標準是多少?
僱傭關係人身意外傷害的賠償標準主要是包括了醫療費、住院費、誤工費等。存在僱傭關係的僱員在僱傭活動中遭受人身傷害的,僱主應承擔賠償責任,賠償範圍為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具體的賠償標準可根據醫藥費、住院費收款憑證、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等具體確定。
二、僱傭關係人身意外傷害僱主沒錢賠償怎麼辦?
僱工受傷了,僱主可沒錢賠償,可以向法院起訴,法院判決後會執行僱主名下財產賠償。但是如果實在是沒錢的,可以協商分期賠償等等。
根據法律規定,僱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遭受人身損害,僱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二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情況。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
三、人身意外保險的賠償範圍有哪些?
1、因意外傷害事故以致死亡的,給付保險金額全數。
2、因意外傷害事故以致雙目永久完全失明或兩肢永久完全殘廢,或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同時一肢永久完全殘廢的,給付保險金額全數。
3、因意外傷害事故以致一目永久完全失明或一肢永久完全殘廢的,給付保險金額半數。
4、因意外傷害事故造成本條二、三兩款以外的傷害以致永久完全喪失勞動能力、身體機能,或永久喪失部分勞動能力、身體機能的按照喪失程度給付全部或部分保險金額。
如果在僱傭關係下有人身意外傷害的話,賠償由僱主承擔,但是如果僱主沒有錢進行賠償的話,那麼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抵押財產或者是房產進行賠償的。同時人身意外保險的賠償範圍是有限的,最高是全數賠償,一般是在導致人死亡的情況下才適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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