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人撤銷之訴敗訴後可以上訴嗎
一、第三人撤銷之訴敗訴後可以上訴嗎?
第三人撤銷之訴敗訴後可以上訴,上訴的時間是15天。
《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七十一條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二、提起第三人撤銷之訴的條件有哪些?
1、主體條件
有權提起第三人撤銷之訴的主體:有獨三、無獨三。
2、程序條件
因不能歸責於本人的事由而未能以有獨三或無獨三的身份參加訴訟。
沒有被列為生效判決、裁定、調解書當事人,且無過錯或無明顯過錯的情形:不知道訴訟而沒有參加;申請參加未獲准許;知道訴訟,但因客觀原因無法參加;因其他不能歸責於本人的事由未參加訴訟。
3、實體條件
有證據證明發生訴訟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部分或全部錯誤。
判決、裁定的主文,調解書中處理當事人民事權利義務的結果部分或全部錯誤。
4、結果條件
民事權益因此受到損害,即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的內容與第三人民事權益的損害之間存在因果關係。
5、時間條件
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民事權益受到損害之日起6個月內。
三、第三人撤銷之訴的起訴狀應載明哪些基本內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繫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繫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總的來説,雖然第三人撤銷之訴跟普通的民事糾紛是有區別的,但只要法院受理了第三人撤銷之訴,第三人撤銷之訴也是二審終審制,但二審的審理結果仍然是敗訴的話,不能繼續上訴,需要執行二審判決。提起第三人撤銷之訴的,應提前瞭解相關法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