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寧怎麼申請強制執行仲裁裁決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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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南寧怎麼申請強制執行仲裁裁決書

一、在南寧怎麼申請強制執行仲裁裁決書?

準備以下材料向被執行人住所地或者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1)執行申請書;

(2)生效法律文書原件;

(3)執行申請人的身份證明。公民個人申請的,應當提交居民身份證複印件;

(4)申請人不能親自到法院申請執行,需委託代理人代為其申請執行的,應出具授權委託書;

(5)法律文書的生效證明。屬本院判決、調解、裁定的,應由經辦法官或書記員簽字證明已經生效;

(6)提供被執行人可供執行的財產清單。

二、仲裁裁決書具有哪些法律效力?

1、當事人不得就已經裁決的事項再行申請仲裁,也不得就此提起訴訟。

2、仲裁機構不得隨意變更已經生效的仲裁裁決。

3、其他任何機關或個人均不得變更仲裁裁決。

4、仲裁裁決具有執行力。

三、哪些法律文書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1、發生法律效力的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裁定書和調解書。作為執行依據的裁定主要有保全裁定、先予執行裁定、調解協議確認裁定、拍賣變賣擔保財產裁定等。

2、發生法律效力的人民法院行政判決書、裁定書。

3、依法應由人民法院執行的行政處罰決定、行政處理決定;

4、經人民法院裁定承認其效力的外國法院作出的判決、裁定,以及國外仲裁機構作出的仲裁裁決;

5、人民法院依督促程序發佈的支付令。債務人自收到人民法院依督促程序發佈的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內不提出異議又不履行支付令的,支付令可以作為執行根據。

6、刑事附帶民事判決書、調解書等。

7、仲裁裁決書、調解書。

8、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

9、法律規定由人民法院執行的其他法律文書。

四、不執行仲裁裁決強制執行的流程有哪些?

1、審查立案。

人民法院在接到申請執行書及有關法律文書後,應審查該申請執行是否合法適當,有關法律文書是否齊備,內容是否明確,被執行人是否有執行能力等等。

2、通知履行。

人民法院決定對義務人強制執行時,應當先行通知義務人在規定的期限內自動履行法定義務,否則將強制執行。

3、準備強制執行。

填寫強制執行證;確定強制執行的計劃和方案;需要協助執行的,應書面通知有義務協助的單位和個人。

4、實行強制執行。

應當表明身份,出示執法證件和執行根據;執行結束後,應將執行情況書面通知申請執行的機關。

五、不執行仲裁裁決強制執行方式有哪些?

1、查詢、凍結、劃撥被申請執行人的存款;

2、扣留、提取被申請執行人的收入;

3、查封、扣押、拍賣、變賣被申請執行人的財產;

4、搜查被申請執行人隱匿的財產;

5、強制被申請執行人交付法律文書指定交付財物;

6、強制被申請執行人遷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

7、強制執行法律文書指定的行為;

8、強制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支付遲延履行金。

南寧怎麼申請強制執行仲裁裁決書的這個問題就介紹到這裏,仲裁裁決書規定的履行期限屆滿後對方沒有履行應盡義務的可以通過人民法院啟動強制執行程序。本篇文章內容希望能為您提供幫助,如果還存在疑問的話,可以點擊下方“立即諮詢”按鈕與專業律師進行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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