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仲裁裁決已生效的能否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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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仲裁裁決已生效的能否起訴

一、勞動仲裁裁決已生效的能否起訴

不能,勞動仲裁裁決書發生法律效力後,一般情況下不能再向法院起訴。對實行一裁終審的勞動爭議所作出的裁決,用人單位在可以在收到生效勞動仲裁裁決書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撤銷裁決。仲裁是指將爭議提交給爭議之外中立的第三方,由其對當事人的糾紛居中調解,並作出裁斷的行為。

勞動仲裁裁決生效後不可以再就同一事情再次起訴,人民法院也不會受理。當事人對勞動仲裁裁決不服的,應當在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申請勞動仲裁,勞動者應該親自或者書面委託代理人到有管轄權的仲裁委的立案接待處提出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時,並且向工作人員説明並攜帶申請書、身份證明、勞動關係證明等等有關材料申請立案,還要填寫本人送達地址確認書。從接到申請書當天開始五個工作日內仲裁委將進行審核作出是否受理決定,並且告知申請人。決定不予受理的,仲裁委將向申請人送達《不予受理通知書》。

二、申請勞動仲裁的流程是什麼

勞動仲裁是勞動爭議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必經程序。勞動仲裁的勞動仲裁流程具體如下:

1、提出仲裁申請。當事人申請勞動爭議仲裁應當提交書面仲裁申請書。仲裁申請書應當包括以下內容:申請人、被申請人的姓名、名稱、住址和身份證號等個人信息,發生爭議的事實、申請人的主張和理由等。

2、仲裁委員會進行審查。仲裁委員會在收到申請書後,應在七日內審查作出受理與否的決定。

3、開庭仲裁。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作出裁決。另外,勞動者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期滿不起訴的,裁決書發生法律效力。

仲裁決定生效之後不可以去法院起訴,不符合法律規定。勞動者和單位之間存在勞動糾紛,可以申請勞動仲裁維權,需要提交仲裁申請書,在申請書中要寫明仲裁的事項,仲裁機構受理之後會對案件進行裁決,會在四十五天內下達仲裁裁決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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