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受理費收費標準是怎樣的?

來源:法律科普站 1.9W

一、案件受理費收費標準是怎樣的?

案件受理費收費標準是怎樣的?

案件性質不同,收費不同,具體如下所示:

1、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2、非財產案件按照下列標準交納: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本院根據皖價費函[2011]217號,收取2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以及其他人格權的案件,每件交納100元至500元(本院根據皖價費函[2011]217號,收取300元)。涉及損害賠償,賠償金額不超過5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5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本院根據皖價費函[2011]217號,收取80元)。

二、起訴的費用一般是多少由誰出應該?

多少要看具體情況,一般敗訴方出。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二十九條,訴訟費用由敗訴方負擔,勝訴方自願承擔的除外。部分勝訴、部分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

2.共同訴訟當事人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其對訴訟標的的利害關係,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

起訴費一般都是敗訴方來出,如果原告沒有正當理由不到場,視為撤訴的。被告如果兩次無故不到場,可以拘傳,如果是民事案件,不會採用這種方法。被告無正當理由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決。原告不到場的,可以視為撤訴處理,當然,有正當理由除外。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