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錄音可以打官司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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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生活中可能會遇到很多的問題,有時候我們需要和別人打官司,打官司需要一些證據才能有效,有時候我們只有錄音怎麼辦?我們打官司需要什麼證據才可以?只有錄音可以打官司嗎?本站為您解答。

只有錄音可以打官司嗎

一、只有錄音可以打官司

錄音能作為訴訟證據,但仍有一些限制。

1、錄音、攝像等要儘量保留原始載體:《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以下簡稱若干規定)第22條規定:“調查人員調查收集計算機數據或者錄音、錄像等視聽資料的,應當要求被調查人提供有關資料的原始載體。提供原始載體確有困難的,可以提供複製件。

2、錄音、攝像等不得侵犯他人隱私:《若干規定》第68條關於非法證據的排除範圍,限於“侵害他人合法權益或者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的方法取得的證據”,前者包括以拘禁、脅迫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行為取得的證據,後者包括一切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的方法取得的證據。由於婚姻案件所具有的特殊性,對這樣的獲取證據的方式就不能以非法證據對待,只要不是以拘禁、脅迫等嚴重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行為取得的證據或者違反程序法、實體法禁止性規定的方法取得的證據,就應當認定該證據具有證據能力。

3、錄音、攝像等證據儘量不要單獨使用:錄音、攝像等視聽資料不能單獨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只有在有其他證據以佐證而補強的情況下,才能作為案件的定案證據。我國民訴法和司法解釋都有規定,如民訴法第69條規定,“人民法院對視聽資料,應當辯別真偽,並結合本案的其他證據,審查確定能否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而《若干規定》第69條則進一步明確規定,“存有疑點的視聽資料”不能單獨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

二、怎樣錄音才能成為合法證據

1、錄音的對象必須是債務人或者承擔義務的一方。只有債務人(欠款方)的講話才能對他本人有約束力。實踐中有人不承認被錄音人是他本人,這時您應及時申請進行司法鑑定,但鑑定費用您先預交(費用很貴,一般按照分鐘收費),最後鑑定費用承擔問題由法院判決(一般由敗訴方承擔)。當然撥打的電話最好是被錄音者在電信或者移動等公司登記的號碼。

2、電話錄音內容必須完整反映債權債務的內容或者其他民事權利義務內容。例如,如果是欠款,那麼錄音應讓債務人完整説出欠錢的具體金額和來龍去脈。金額最好具體到個位,越具體越好,越準確越好。

3、電話錄音應當真實完整。錄音證據應當未被剪接、剪輯或者偽造,前後連接緊密,內容未被篡改,具有客觀真實性和連貫性。有些時候錄音者會故意引導對方作出某些回答,之後進行技術剪輯,得出一份對自己有利的證據,在這種情況下即使真實,也是無效的。

4、電話錄音內容必須反映被錄音人真實意思表示,即被錄音者必須不是在被逼、被脅迫的情況下錄音的,任何通過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綁架、威脅等手段取得的證據都是無效的,因此在錄音時應注意言行,談話時態度、語氣一定要和善。5、電話錄音取得的方式應當合法。《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規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權益或者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的方法取得的證據,不能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

6、電話錄音應留下原始載體,通過錄音筆或者手機錄音後,在拷貝到電腦後,存在錄音筆或者手機中的錄音資料不要刪除。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錄音證據如果對方有異議時,法院或者鑑定機構會要求您出示原始錄音材料,否則錄音作為證據的證明力將有問題。

7、電話錄音可以公證。在公證員面前撥打電話並錄音,公證處會出具《證據保全公證書》。《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規定,經過公證的證據證明力高於一般的證據。公證的錄音可以被法院認定沒有經過剪接,另外公證費用也不高。總之,在沒有直接證據或現有材料為複印件的情況下,可以考慮電話錄音或現場錄音。錄音之前,不要打草驚蛇。同時一定要梳理材料,挑選出需要錄音的關鍵內容,不要遺漏關鍵細節。要這樣想:對手不可能給我們第二次機會。準備好錄音設備,不要錄了半天卻錄製失敗。談話時態度、語氣一定要和善。

通過上述文章我們大致瞭解到了許多人心中的疑問:只有錄音可以打官司嗎?只有錄音是可以作為證據的,但是有一些限制,我們需要證據的符合規定的錄音才能夠作為合格的證據,我們需要了解的此方面的法律知識還有很多,建議諮詢專業人士來完善自己的法律常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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