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敗訴上訴期限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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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債務糾紛當事人向法院起訴的,法院會通知雙方出庭時間,經過法院調查,在三個月內做出判決,出具判決書。對於敗訴方來説,可以通過上訴維權。那麼,民事訴訟敗訴上訴期限是多久?這個在民事訴訟法中有規定,敗訴方應該在拿到判決書後十五日發起上訴,具體情況小編給大家做個介紹。

民事訴訟敗訴上訴期限是多久?

一、民事訴訟敗訴上訴期限是多久?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最高人民法院審理的第一審民事案件,當事人不服不能上訴,只能向最高人民檢察院申請抗訴。

二、民事上述狀包括哪些內容?

上訴應遞交上訴狀,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附上上訴狀副本,並預交上訴費。上訴狀應寫明上訴人和被上訴人的姓名(法人應寫明法人名稱及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職務)等基本情況、原審人民法院名稱、案由和編號、上訴的請求和理由等。

上訴狀一般應交原審人民法院,並依照規定交納上訴案件受理費,由原審人民法院轉呈其上一級人民法院。上訴人也可以直接向原審人民法院的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人民法院受理的上訴案件,一般應當有上訴狀正本及副本。

上訴狀內容應當包括:第一審判決書、裁定書的文號和上訴人收到的時間;第一審法院的名稱;上訴的請求和理由;提出上訴的時間;上訴人簽名或者蓋章。如果是被告人的辯護人、近親屬經被告人同意提出上訴的,還應當寫明提出上訴的人與被告人的關係,並應當以被告人作為上訴人。

被告人、自訴人、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和被告人因書寫上訴狀確有困難而口頭提出上訴的,第一審人民法院應當根據其所陳述的理由和請求製作筆錄,由上訴人閲讀或者向其宣讀後,上訴人應當簽名或者蓋章。

綜上所述,民事訴訟實行兩審終審制度,法院做出一審判決,敗訴方不服的,可以向上級法院發起上訴。民事訴訟敗訴上訴的期限是十五日,就是敗訴方拿到判決書後十五日可以準備好上訴狀等材料,準備上訴工作。法院受理後,會通知當事人繳納案件受理費等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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