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時效過期有什麼補救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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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訴訟時效過期有什麼補救辦法?

訴訟時效過期有什麼補救辦法?

訴訟時效過期實際上是沒有補救辦法,根據法律規定,債權超訴訟時效,在起訴到法院後,若對方以債權超過訴訟時效抗辯,法院會依法駁回債權人的訴訟請求。訴訟時效制度的設立是為了督促債權人積極履行自己的權利。一旦意識到債權將要超過訴訟時效,也應該積極採取補救措施,使得訴訟時效中斷,重新計算。

1、權利人向義務人提出履行請求;

2、義務人同意履行義務;

3、權利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

4、與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訴訟時效中斷,從中斷、有關程序終結時起,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因侵權行為而發生的賠償請求權,從受害人知道或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或損害發生時起計算,損害事實發生時,受害人知道的從損害時起算;損害事實發生後,受害人才知道的,從知道時起算;在人身損害賠償中,侵害當時即發現受傷的,從侵害當日起算;侵害當時未曾發現的,事後經檢查確診並證明是由該侵害引起的,從傷勢確診之日起算。

二、民事訴訟時效的起算方法是什麼?

1、有約定履行期限的債權請求權,從期限屆滿之日的第二天開始起算。

2、沒有履行期限的債權請求權,從債權人主張權利時起算;債權人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的,則從該期限屆滿之日的第二天開始起算。

3、附條件的債權請求權,從條件成就時開始計算。

4、附期限的債權請求權,從期限到達時開始計算。

5、請求他人不作為的債權請求權,應當自義務人違反不作為義務時起算。

6、因侵權行為而發生的賠償請求權,從受害人知道或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或損害發生時起計算,損害事實發生時,受害人知道的從損害時起算;損害事實發生後,受害人才知道的,從知道時起算;在人身損害賠償中,侵害當時即發現受傷的,從侵害當日起算;侵害當時未曾發現的,事後經檢查確診並證明是由該侵害引起的,從傷勢確診之日起算。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當中,如果訴訟時效已經過期的話,那麼確實是沒有一些補救的方式,如果訴訟時效還沒有過期,但是也即將過期,資質是可以採取一些方式來進行處理的,比如説可以提起民事訴訟,從而導致訴訟時效中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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