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訴訟時效過後怎麼補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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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果訴訟時效過後怎麼補救

如果訴訟時效過後怎麼補救

其補救的方法是獲取有關證據,以證明此前曾發生過引起訴訟時效中斷的事實,而且中斷前後間隔不超過3年,即現在仍在訴訟時效期間內。具體做法有:

1.要求債務方補開以前曾索要款的證明。該證明不一定必須由債務單位法定代表人出具,也無須其簽字批准。只要是與債務方有關的人員,如單位前任負責人、財務負責人、一般會計人員或原業務經辦人,以及個體工商户的成年家庭成員等出具的證明均可。

2.尋覓其他可以證明以前曾經發生過訴訟時效中斷、現在仍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文字資料。比如,本單位給上級或與雙方有關的單位的文件中,曾提及對有關欠款進行索要,或債務人在與本單位的往來信函、電報中承認該項債務。這些文字材料只要間隔時間不超過3年,也可以將已經超過訴訟時效的債權“起死回生”。

二、關於普通訴訟時效的法律規定

訴訟時效分為普通訴訟時效和特殊訴訟時效。普通訴訟時效適用於一般民事法律關係。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也就是説,當公民合法權益受到損害後,必須在法律規定的時間內起訴,法律才可保護其合法權益;若超過了訴訟時效期限,儘管其仍享有並可以行使起訴權,但失去了勝訴權,法院將以訴訟請求已超過訴訟時效為由駁回起訴。在回收應收賬款的過程中,不知、不懂、不會應用訴訟時效的規定,勢必痛失良機,鑄成大錯。

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債權人、債務人雙方就應收賬款約定有還款期限的,從還款期滿時起算;應收賬款沒有約定還款期限的,則自應該索要時起算。如果債權人向債務人索要欠款,債務人承諾履行還款義務或債權人提起訴訟,原來的訴訟時效期間歸於無效,形成訴訟時效中斷,訴訟時效將從中斷時起重新計算。

超過訴訟期間,當事人自願履行的,不受訴訟時效的限制。對於超過訴訟時效的應收債權,債權人雖然喪失了勝訴權,但他還有要求債務人履行義務的權利;對於債務人來説,也並不完全失去履行債務的責任,只是這種履行不受國家強制力的保護,而變成一種自然責任。債務人可以實際履行還款義務,雙方也可以就超過訴訟時效的債權達成還款協議。

一般來説,對於普通的訴訟時效期間,一般是三年的時間,對於一些特殊的訴訟時效,最長是不能夠超過20年的時間,但是即使超過了訴訟時效,如果對方自願履行的話,那麼是不會受到訴訟時效的限制的。但是如果對方不願意繼續履行,那麼可以蒐集相關的證據,證明訴訟時效中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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