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為人打架鬥毆體現了什麼心理

來源:法律科普站 2.04W

關係再親密的朋友,甚至是親人之間都有可能會針對某件事情引發較為激烈衝突的,但有修養,有文化的人通常會選擇更加高情商的處理辦法,在既不傷害各方感情,又能夠維護好自身權益的狀況下妥善就會處置好了的。就是沒有解決辦法,不動腦子的這些人才會選擇打架鬥毆,下面我們就來分析一下行為人打架鬥毆體現了什麼心理?

行為人打架鬥毆體現了什麼心理

一、行為人打架鬥毆體現了什麼心理?

打架的動機和原因是多方面的,從心理方面分析,主要有以下幾種:

1、心胸狹隘

有些人往往做不到心胸寬闊。這類人性格多內向,孤僻,看到別人談笑風生,內心不舒服,往往採取挑釁的方法,借題發揮,尋求發泄。看到別人做了一點對自己不利的事,馬上進行報復。

2、衝動心理

有的人遇事易衝動,頭易腦發熱,使意識處於麻痺的狀態,無法有效控制自己。

3、虛榮心理

虛榮心理是自尊心的過分表現,而在其背後掩蓋的往往是自卑等深層心理。一些人在工作或其他方面表現不佳時,為了滿足自己的虛榮心理,不被其他人瞧不起,往往依靠打架來證明自己不比別人弱。

4、狹隘的集體觀

在單位的日常管理中,經常進行各項的評比。一些人出於狹隘的集體現,為“集體”爭光,引發打架事件。

二、打架鬥毆構成犯罪的處罰有哪些?

如果打架鬥毆的情節輕微,沒有嚴重後果,則使用《治安處罰法》予以治安處罰;如果情節嚴重,造成嚴重後果,則依據《刑法》規定,以聚眾鬥毆罪處罰。看情節輕重,如果造成輕傷以上,就構成故意傷害罪,要判刑的。

1、打架鬥毆構成故意傷害罪的處罰:

我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一款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根據本條規定,只要構成故意傷害罪,致人輕傷的應當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在故意傷害案件中,如果案發前因為被害人有明顯過錯,被告人一怒之下失手將被害人致傷,情節明顯較輕,且案發後被告人又能積極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的,一般應從輕處罰或免除處罰。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犯罪行為所引起的附帶民事賠償,是屬於刑事法律調整的範疇,應具有懲罰性。

《刑法》第36條作了明確規定:“由於犯罪行為而使被害人遭受經濟損失的,對犯罪分子除依法給予刑事處分外,並應根據情況判處賠償經濟損失。”即使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才能予以免予刑事處罰。刑法第37條規定:“可以根據案件的不同情況,予以訓械或者責令具結悔過、賠禮道歉、賠償損失。”

2、打架鬥毆構成尋釁滋事罪的處罰:

犯本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3、打架鬥毆構成聚眾鬥毆罪的處罰:

我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條規定:聚眾鬥毆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1、多次聚眾鬥毆的;

2、聚眾鬥毆人數多,規模大,社會影響惡劣的;

3、在公共場所或者交通要道聚眾鬥毆,造成社會秩序嚴重混亂的;

4、持械聚眾鬥毆的。

聚眾鬥毆,致人重傷、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當然,在上述資料當中整理的關於行為人打架鬥毆體現了什麼心理的這些資料,只是從小編個人的角度上進行了簡單的分析,打架鬥毆一般是體現了其中有一方人員是比較衝動的,而且對於當前的這種矛盾肯定也是積壓在心裏面好長時間了,所以在性格上一般比較內斂,而且心胸狹隘,最關鍵的就是法律意識非常淡薄。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