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的公告費怎麼執行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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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仲裁的公告費怎麼執行回來?

仲裁的公告費怎麼執行回來?

仲裁的公告費原告先墊付,最後由被告承擔。勞動仲裁受理之後需要通知被告,這時候仲裁委員會會通過公告送達的方式來通知,但是這一送達方式會產生費用。有些通知書還會被拒收的情況,會涉及到一定的費用。仲裁費分為案件受理費和案件處理費。受理費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由申請人在仲裁委員會決定立案時預付。處理費包括差旅費、勘驗費、鑑定費、證人誤工誤餐費、文書表冊印刷費等。處理費由雙方當事人在收到案件受理通知書和申訴書副本後五日內預付。

二、勞動仲裁的費用具體包括什麼

1 、申請仲裁費

仲裁機構在其仲裁規則中都規定有申請仲裁費,這是每一個仲裁案件的當事人都必須繳納的費用。它的計算方式是按照爭議金額的不同,適用不同的比率得出當事人應繳的申請仲裁費。一般,爭議金額越大,收費比例越小。對於確認之訴或者沒有具體金額的,仲裁機構一般都有一個替代的計算方式。在中國地方仲裁機構和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受理的國內爭議仲裁中,申請仲裁費用分為兩部分:即案件受理費和案件處理費。在中國國際經貿易仲裁委員會受理的國際或涉外案件中,當事人應繳納的申請仲裁費除了按費用表計算的費用預繳外,每一案件還要繳納 1 萬元人民幣的立案費。這裏説的申請仲裁費用對於案件的反請求人同樣適用。

需要説明的是,仲裁機構收取的上述費用中實際包含了兩部分內容:仲裁機構的案件管理費用和仲裁員辦理案件的報酬。由於中國仲裁機構對仲裁費採取集中收取的辦法,仲裁機構不再另行收取仲裁員報酬。仲裁員報酬將由仲裁機構從收取的申請仲裁費中分割出來。

2 、仲裁員實際費用

第 1項費用中包括了仲裁員的報酬,但仲裁員的實際費用卻不包括在內。所謂的實際費用是指仲裁員為辦理仲裁案件而要花費的交通費、差旅費等。該費用在以下兩種情況下才會發生:

( 1 )當事人選定的仲裁員的居住地不在仲裁機構的所在地即外地或外籍仲裁員,該仲裁員到仲裁機構開庭、合議等將發生實際費用。

( 2)當事人選定的仲裁員在仲裁機構所在地,但仲裁案件要到其它地方進行開庭或調查。只有在發生以上兩種情形時,仲裁機構才會向當事人收取該項費用。否則就沒有該項仲裁費支出。

3 、輔助費用

因為案件審理的需要,在某些情況下會發生一些輔助辦案費用,該部分費用將由當事人承擔。這些費用包括:翻譯費、記錄費用、通訊費用、開庭室費用等。

翻譯費是經常會發生的費用,尤其是在涉外案件中當事人選定了外籍仲裁員或者聘請了外國代理人,那翻譯工作就必不可少了。在實踐中甚至發生了兩個翻譯在三種語言交叉翻譯的情形。

在臨時仲裁中,記錄費、通訊費、租開庭室費等輔助費用是必不可少的。但在機構仲裁中,這些費用支出通常由機構承擔。但如果案件對於輔助事項有特殊要求,金額較大時,仲裁機構也會要求當事人承擔這些額外的輔助費用。

如果雙方產生了勞動糾紛的,可以攜帶相關的證據材料到勞動局申請仲裁,這其中產生的費用一般是由原告方先墊付,之後由被告方支付。如果當事人選擇委託專業的律師來為自己進行仲裁的,還需要向律師支付一筆服務費,這個費用需要雙方進行具體的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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