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煽動實施恐怖活動罪構成要件

來源:法律科普站 3.17W

(一)主體要件

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煽動實施恐怖活動罪構成要件

本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年滿十六週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構成本罪。

(二)主觀要件

主觀方面是故意的,即行為人明知自己的行為是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煽動實施恐怖活動的行為,危害不特定人和物的安全而積極為之,並且希望這種結果的發生。過失不構成本罪。

(三)客體要件

本罪侵害的客體是公共安全

(四)客觀要件

本罪是行為犯,即只要行為人實施了以製作、散發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的圖書、音頻視頻資料或者其他物品,或者通過講授、發佈信息等方式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的,或者煽動實施恐怖活動的行為之一,即可構成本罪。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