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環境污染責任保險政策的具體要求是什麼?

來源:法律科普站 2.08W

山西環境污染責任保險政策的具體要求是什麼?

早在2011年,山西省就推出了環境污染責任保險試點政策,對於整個社會環境而言,該項政策必然是有益的。通過限制企業污染的排放從而達到降低污染總排放的目的,但是該項政策在很大程度上也限制了企業的發展。接下來我們就談談山西環境污染責任保險政策的具體要求是什麼吧。

一、政策具體內容

晉城市環境保護局關於進一步推進環境污染責任保險試點工作的通知

各縣(市、區)環境保護局,各相關企業:

為貫徹落實中國保監會與環保部聯合印發的《關於開展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省環境保護廳和省保監局聯合下發的《關於試行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工作的通知》和《山西省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實施方案》文件要求,近日,山西省環境保護廳、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山西監管局聯合下發了《關於進一步推進環境污染責任保險試點工作的意見》(晉環發〔2014〕47號),對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工作進行了安排部署。為落實文件精神,進一步推進我市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工作,現將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二、充分認識開展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工作的重大意義

當前,我國正處於環境污染事故的高發期。一些地方的工業企業污染事故頻發,嚴重污染環境,危害羣眾身體健康和社會穩定,特別是一些污染事故受害者得不到及時賠償,引發了很多社會矛盾。因此,採取綜合手段加強污染事故防範和處置工作,成為當前環保工作的重要任務。環境污染責任保險是以企業發生污染事故對第三者造成的損害依法應承擔的賠償責任為標的保險。利用保險工具來參與環境污染事故處理,有利於分散企業經營風險,促使其快速恢復正常生產;有利於發揮保險機制的社會管理功能,利用費率槓桿機制促使企業加強環境風險管理,提升環境管理水平;有利於使受害人及時獲得經濟補償,穩定社會經濟秩序,減輕政府負擔,促進政府職能轉變。經過幾年的開展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工作表明,實施環境污染責任保險是維護污染受害者合法權益、提高防範環境風險的有效手段。因此,加快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工作,是切實推進環境保護歷史性轉變的迫切要求,是環境管理與市場手段相結合的有益嘗試。各企業要充分認識到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的重要性,認真貫徹落實國家、省、市環保部門關於加快推進環境污染責任保險試點工作的要求,推動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工作實施。

三、明確責任,推進環境污染責任保險試點工作

(一)領導機構

成立由晉城市環境保護局局長李作富任組長,人保財險晉城市分公司和中國太平洋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晉城中心支公司主要負責人任副組長,以及環保、人保財險晉城市分公司和中國太平洋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晉城中心支公司等有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領導組,全面負責企業環境污染責任保險試點工作,領導組辦公室設在市環保局政策法規科。

各縣(市、區)環保局要相應成立推進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工作領導組。

(二)明確責任

1、各縣(市、區)環保部門要進一步重視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工作,落實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的有關政策,加強組織領導,積極穩妥推進試點。主動與保險公司密切配合,提供企業名單的變化情況,定期召開協調會,督促企業投保。

2、保險機構要把開展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工作作為履行社會責任的重要內容,進一步增強服務意識,提高服務質量,嚴格執行經保險監管部門審批或備案的保險條款費率,認真履行保險合同,為投保企業提供服務。事故發生後及時介入,認真履行環境污染事故賠付程序,對保險責任範圍內的環境污染事故及時依法提供理賠服務,兑現理賠承諾,切實保障投保企業和受害者的合法權益。

3、列入投保範圍的企業應進一步增強社會責任,強化環境意識、健全風險防控機制,採取多種風險防範措施,減少污染損害的發生。如發生污染事故,要及時通知保險機構,為保險機構對環境事故現場進行勘察提供便利,積極配合做好理賠工作。

(三)承保公司和參保企業

2011年至2013年省環保廳確定的尚未投保和續保的企業2014年度仍由人保財險晉城分公司繼續承保。

承擔我市2014年度環境污染責任保險試點工作的保險公司為中國太平洋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晉城中心支公司。

根據我市行業污染特點和環境管理現狀確定參保企業見附件,同時,鼓勵暫未列入投保範圍企業積極參保,

四、完善促進企業投保的保障措施,激發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的活力

(一)部門聯動,促進企業積極參加保險

各縣(市、區)環保局對列入參保範圍而未保的企業,可在該企業(包括集團其他企業)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審批和建設項目竣工環保驗收(包括試生產、試運行)、排污許可證發放、企業專項資金的申請等方面做好服務的同時,提醒和鼓勵企業積極參保,有效防範環境風險,化解社會矛盾。有關部門將該企業未參保的信息及時提供銀行金融機構,為其客户評級、信貸准入退出和管理提供重要依據。

(二)完善激勵機制

1、對連續三年以上的投保企業無發生污染事故的,要在費率上適當給予優惠。

2、對連續三年的投保且無發生污染事故的企業,在評定環境行為等級時應適當給予加分。

3、積極會同財政部門,在安排環保專項資金或者重金屬污染防治專項資金時,對連續投保企業污染防治項目予以適當傾斜。

4、將投保企業投保信息及時通報銀行業金融機構,推動金融機構綜合考慮投保企業的信貸風險評估,按照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原則有限給予信貸支持。

5、投保企業在單位和個人評先評優中,應優先考慮。

(三)規範部門行為

保險機構在工作中擾亂市場,理賠及其他服務信譽較差的、形成惡劣影響的,停止其環境污染責任保險業務。

五、工作要求

1、各縣(市、區)環保局要迅速將文件送達相關企業負責人,督促未參保企業在2014年8月31日前完成投保任務。

2、各保險機構要及時與各地環保部門對接,確定聯繫機構和人員,建立工作機制,及時反饋工作信息。建立聯席會議制度,研究存在的問題,及時指導工作。

3、2014年9月20日前,各縣(市、區)環保局將本轄區開展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的進展情況書面報告市環保局。

4、各相關單位在開展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工作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及工作建議要及時向有關上級單位報告。

附件:晉城市2014年環境污染責任保險企業名單

晉城市環境保護局

2014年5月27日

六、附件

晉城市2014年環境污染責任保險企業名單

城 區

晉城市城區文峯工礦設備有限公司

山西蘭花集團北巖煤礦有限公司

沁水縣

沁水縣春雷型煤有限公司

陵川縣

陵川鑫源冶煉有限責任公司

澤州縣

晉城市鴻輝管業有限公司

晉城市華鑫實業有限公司鑄造分公司

晉城市能通杆塔製造有限公司

晉聖華機械製造有限公司

山西江淮重工有限責任公司

澤州縣來村德興建材廠

澤州縣雷蒙鑄造廠

澤州縣南村鎮馬匠鑄造廠

澤州縣萬達鑄造廠

澤州縣南村昕昌鑄造廠

澤州縣南村鎮西河閥門廠

澤州縣雲和建材有限公司

澤州縣北義城泰基新型建材廠

澤州縣強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澤州縣弘鑫精工鑄業有限公司

澤州縣恆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澤州縣工商聯友誼鑄造廠

晉城無煙煤礦業集團有限公司天溪煤制油分公司

晉城市福盛鋼鐵有限公司

綜上所述,山西省正在致力於推動環境污染責任保險試點工作,但仍然受制於立法的缺失與保險雙發供需不對等的因素。參保的企業任然數量偏少,相關保險企業的發展也受到了制約,要想讓該項政策可持續發展還需要立法繼續完善,相關部門不斷調整方針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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