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購買交強險該如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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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購買交強險該如何處罰

交強險屬於國家強制購買的一種保險,一旦購買了機動車的,則就要同時投保交強險。而要是發現沒有按照規定購買交強險的話,則就會對機動車車主或管理人做出處罰。那到底沒購買交強險該如何處罰?詳細內容請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一、沒購買交強險該如何處罰

根據我國《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的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道路上行駛的機動車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投保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

(一)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規定投保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機動車,通知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規定投保,處依照規定投保最低責任限額應繳納的保險費的2倍罰款。

(二)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規定補辦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應當及時退還機動車。

關於投保交強險的注意事項。具體如下:

首先,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放置保險標誌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機動車,通知當事人提供保險標誌或者補辦相應手續,可以處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其次當事人提供保險標誌或者補辦相應手續的,應當及時退還機動車;再次,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保險標誌,或者使用其他機動車的保險標誌,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收繳,扣留該機動車,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最後,當事人提供相應的合法證明或者補辦相應手續的,應當及時退還機動車。

二、交強險是怎麼賠付的

交強險的全稱是“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是由保險公司對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車人員和被保險人)的人身傷亡、財產損失,在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的強制性責任保險。

交強險一般我們不經常接觸到,交強險會在交通事故中檢測後車主是“有責任”還是“無責任”,商業險則是根據雙方的責任大小來理賠。

假如被判定車主有責任,交強險的最高賠付是12.2萬(死亡傷殘最高11萬,醫療費用1萬,財產損失2千,這和車主責任大小無關),只要判定車主賠償就按照最高限額來賠。

出事故後,當判定車主無責任時,理賠最高賠付1.21萬元(死亡傷殘賠償1.1萬元、醫療費用1000元、財產損失險100元),也是根據責任來賠償。

儘管保費標準會逐年下調,但出險次數與賠償金額沒有直接關係,也就是説,即便你一年內發生多次事故,最高賠償限額都會按照12.2萬元或1.21萬元的標準執行。

如果受害人故意引發交通事故又或者像醉駕、無證駕駛等惡意駕駛行為,保險公司可以追償,也就是保險公司先行向受害人賠付,然後再向肇事車主索要賠償款項。

按照規定,要是沒購買交強險的,則一般會扣留機動車,並且依照規定投保最低責任限額應繳納的保險費的2倍罰款。當然,日後補辦了交強險的話,那麼才會實際退還機動車。由此可見不購買交強險的後果還是比較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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