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投資者買賣商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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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投資者買賣商鋪

現在我國房地產市場依然比較火爆,房屋買賣數量依然很大,很多樓盤前都能看到買房人的身影,而他們買房的原因可能是投資、也可能是居住等,在買賣房屋過錯中一定要保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在房屋買賣交易中,發生糾紛的概率着實不小,最常見的就是房屋買賣合同糾紛。發生糾紛的原因可能是多種多樣的,原因不同解決方法自然也就不盡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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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投資者與機構投資者有何區別

在投資市場上,凡是出資購買股票、債券等有價證券的個人即為個人投資者,而機構投資者主要是指一些金融機構,包括銀行、保險公司、投資信託公司、信用合作社、國家或團體設立的退休基金等組織。

個人投資者主要是相對於機構投資者而言的,在投資市場,個人投資者(無論資金的多少)都可以稱為散户。

那麼,個人投資者與機構投資者的區別有哪些呢?各有什麼優勢?

總體來説,個人投資者的劣勢大於優勢。

因為從信息角度來説,個人投資者已經跑輸了機構投資者,只有公開信息資料,而機構通過調研等手段可以獲得更多的隱含信息。拿股市來説,中國的股市我們大家都有目共睹吧,如果你能拿到第一手的信息,肯定是比那些散户能更快的做出行動,避免大跌也是有可能的。

另外就是資金問題,一般來説,機構操作的基金量都是比較大的,因此基數也比較大,我們都知道,對於投資來説,基數越大,在盈利的時候,也就賺的越多。

那麼,個人投資者就沒有優勢了嗎?倒也不是,我認為有以下幾點:

第一,如果你不是價值投資派,你跑得快,船小好調頭,不僅是止損方面的優勢,在逃頂的時候優勢也是機構所羨慕的(但是機構可以對衝哇)。

第二,如果你是個價值投資者,你可以忍受大幅度的本金回撤而不用考慮你客户的感受。

第三,我認為小資金(500萬以下)很容易獲得超越30%/年的超額回報。

第四,自由。個人投資者可以選擇長時間不交易,大部分不用考慮配置問題,愛買啥買啥,買賣都不會造成股價的異常波動。

第五,風險相對也較低,個人投資者long/short單一標的物(比如某支股票)完全不必考慮流動性風險。

綜上所述,所謂人多力量多,對於投資也是如此。對於個人投資者而言,其在信息的擁有程度上和資金的儲備上,相較機構,是存在很大的差距的,這樣也就會導致其賺錢的力度將小於企業。不過個人即散户,即隨來隨去,比較隨意,不需要揹負太多的責任和義務,比較自由,風險低,適用哪種,依據承擔的風險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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