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借款合同的主要條款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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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銀行借款合同的主要條款是什麼

銀行借款合同的主要條款是什麼

銀行借款合同的主要條款:

1、借、貸雙方當事人的名稱或姓名和住所

2、標的

借款合同的標的必須是貨幣。金融組織貸給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民事主體的貸款主要是以信用憑證體現的。一般不支付現金;給自然人的貸款一般可直接支付人民幣。

3、借款的用途

借款合同中,必須體現雙方當事人充分協商一致,以文字形式規定其借款的用途。借款方必須按合同規定使用借款,專款專用,不得違背合同約定挪作它用。

4、借款金額

借款合同必須明確借款金額。借款金額是根據借款人的申請,經銀行批准的借款指標。

5、借款利率

國家根據發展國民經濟的方針政策,對不同行業和貸款用途,本着區別對待、擇優扶植、保證重點、既有鼓勵又有限制的精神,對各種貸款規定了不同的利率幅度,由中國人民銀行統一管理,並根據國民經濟發展情況及時進行調整。

6、還款期限

借款合同中,應載明還款期限。借款方到還款期限時,應如數償還本息。如果確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歸還的,必須事先向貸款方提出申請,並經貸款方審查同意後,才能展期。未批批准的不得展期,應按延期付款處理。我國貸款限期,一般分為中短期貸款和長期貸款兩種。

7、保證條件

我國借款合同中的保證條件,主要採用物資保證的原則,由借款方提供生產經營範圍以內的一定數量的物資或商品作擔保。如果借款方不能提供物資保證時,也可以貸款方同意,採取保證人的形式提供擔保。如果借款人違約,但保人應依法承擔連帶責任。這樣可避免或減少貸款風險損失。

8、還款方式

還款方式,是指借款方運用何種結算方式將借款歸還給貸款方。是一次結清,還是分期分批償還,如果是分期,應載明具體時間、歸還數量等。或是信匯,還是電匯及其它何種方式。

9、違約責任

在借款合同中,應明確違約責任的承擔。規定違約責任,可促使借款方和貸款方嚴格按照合同規定履行各自的義務,同時也便於當事人、仲裁機構、法院、依法認定其違約責任。

10、合同糾紛解決方式

合同糾紛解決方式,是指借、貸雙方在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爭議,自行協商解決不成時,是通過仲裁機構仲裁解決,還是通過人民法院訴訟解決。二者選擇其一,明確於合同條款中。

11、其它條款

借貸雙方當事人,認為有關事項也應列入其合同中的,經雙方協商一致也可以做為其合同的條款並明確記載於合同中。借款合同應採用書面形式,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二、籤銀行借款合同需注意的問題

隨着社會法律意識的增強,借款人對借款合同的內容也越來越關注。簽訂借款合同是貸款發放的一個主要環節,它是對簽約雙方產生法律約束力的標誌。根據合同法規定,合同的簽訂必須採用書面形式,簽訂銀行借款合同要注意以下幾點:

1、借款合同要由借款人填寫。

借款合同是雙方當事人真實的意思表示,雙方當事人就合同的主要內容、條款達成合意的,借款合同即告成立。

銀行合同一般都是格式合同,提供格式條款的一方也就是銀行,應當遵循公平原則確立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並採取合理的方式提請對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責任的條款,按照對方的要求,對該條款予以説明。因此,借款合同應由借款人填寫,可以讓借款人理解合同內容、條款,銀行對條款負有解釋的義務,這樣可以防止因理解不同發生糾紛。

2、借款人需要明確借款用途

借款人的借款用途關係到銀行的風險以及審核是否通過,借款人應在合同上註明借款用途並且按照借款用途使用借款,這樣可以使銀行以及擔保人知道借款的真實用途,對保護擔保人的權益而言更為公平。

3、簽訂合同後要注意履行方式。

在實踐中,提前還貸的現象越來越多,而是否同意借款人提前還貸銀行可以根據貸款的具體情況來決定。貸款行向借款人收取補償金是一個總體原則,根據單貸款質的不同以及借款人的實際情況可予以適當減免。

相信大家在閲讀了上文之後已經清楚的知道,銀行借款合同的主要條款都有哪些了吧。上文具體為大家總結了一下,大致包括十個條款,這些都是與當事人利益密切相關的,因此在簽訂合同的時候一定要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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