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中汽車保險知識包括哪些?

來源:法律科普站 3.26W

一、法律中汽車保險知識包括哪些?

法律中汽車保險知識包括哪些?

法律中汽車保險知識包括以下的內容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保險活動,保護保險活動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加強對保險業的監督管理,維護社會經濟秩序和社會公共利益,促進保險事業的健康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 本法所稱保險,是指投保人根據合同約定,向保險人支付保險費,保險人對於合同約定的可能發生的事故因其發生所造成的財產損失承擔賠償保險金責任,或者當被保險人死亡、傷殘、疾病或者達到合同約定的年齡、期限等條 件時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的商業保險行為。

第三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保險活動,適用本法。

第四條 從事保險活動必須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尊重社會公德,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第五條 保險活動當事人行使權利、履行義務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

第六條 保險業務由依照本法設立的保險公司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保險組織經營,其他單位和個人不得經營保險業務。

第七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法人和其他組織需要辦理境內保險的,應當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保險公司投保。

第八條 保險業和銀行業、證券業、信託業實行分業經營、分業管理,保險公司與銀行、證券、信託業務機構分別設立。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九條 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依法對保險業實施監督管理。

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根據履行職責的需要設立派出機構。派出機構按照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的授權履行監督管理職責。

第二章 保險合同

第一節 一般規定

第十條 保險合同是投保人與保險人約定保險權利義務關係的協議。

投保人是指與保險人訂立保險合同,並按照合同約定負有支付保險費義務的人。

保險人是指與投保人訂立保險合同,並按照合同約定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責任的保險公司。

第十一條 訂立保險合同,應當協商一致,遵循公平原則確定各方的權利和義務。

除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保險的外,保險合同自願訂立。

二、其他法條規定。

第十二條 人身保險的投保人在保險合同訂立時,對被保險人應當具有保險利益。

財產保險的被保險人在保險事故發生時,對保險標的應當具有保險利益。

人身保險是以人的壽命和身體為保險標的的保險。

財產保險是以財產及其有關利益為保險標的的保險。

被保險人是指其財產或者人身受保險合同保障,享有保險金請求權的人。投保人可以為被保險人。

現實生活當中,現在關於車輛方面的保險是非常的重要的,因為在駕駛機動車輛的時候,很容易發生一些意外的保險,或者是碰傷他人,所以此時買一個保險的話顯得尤為重要,它可以規避很多的一種風險,因為保險公司是有一定的賠付範圍的。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