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職工社保報銷比例如何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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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肥職工社保報銷比例如何分配

合肥職工社保報銷比例如何分配

(一)門診報銷:

醫保卡個人賬户劃撥標準:45歲以下按職工本人繳費工資的3%計入。45歲(含45)以上按職工本人繳費工資的3.5%計入。退休人員按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計入。

(二)住院報銷比例

報銷起付線:一級以下、二級、三級醫院住院起付標準線分別為200元、400元、600元;同一年度內住院兩次以上的,自第二次起起付標準分別為每次100元、200元、300元。

報銷比例:

一個年度內,參保人員住院醫療費用屬於醫保目錄範圍的,起付線以上、至6萬元以下的部分,個人承擔比例分別為三級醫院10%、二級醫院8%、一級醫院6%;

退休人員及工作年限滿三十年以上的在職職工,個人承擔比例減半,分別為三級醫院5%、二級醫院4%、一級醫院3%;

6萬元至30萬元為大病救助基金報銷,個人承擔比例為4%。

報銷最高限額:30萬元為基金最高支付限額。

(温馨提示:該劃撥的金額作為參保人在門診看病時候用的,當社保卡內個人賬户資金不足時,不足部分由個人支付現金結算。)

二、異地就醫報銷標準

(一)異地急診、搶救、住院保險

異地急診、搶救、留觀並收治入院治療所發生的醫療費用在合肥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範圍內的,先由個人自付百分之十,餘下部分按合肥市市三級定點醫療機構住院標準結算:

住院起付標準線為600元;

起付線以上、至6萬元以下的部分,個人承擔比例分別為三級醫院的10%。

(二)退休人員異地安置醫療保險報銷比例

在職駐外人員異地住院和特殊病門診費用在合肥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範圍內的,按在合肥市相應等級醫療機構住院和特殊病門診標準結算。

(三)異地轉院治療報銷比例

異地轉院所發生的醫療費用在合肥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範圍內的,先由個人自付百分之十,餘下部分按本市三級定點醫療機構住院標準結算,即:

住院起付標準線為600元;

起付線以上、至6萬元以下的部分,個人承擔比例分別為三級醫院的10%。

(四)因工駐外醫療費用報銷比例

在職駐外人員異地住院和特殊病門診費用在合肥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範圍內的,按在合肥市相應等級醫療機構住院和特殊病門診標準結算。

通常按照年齡進行分配,如果在45歲以下,那麼是3%的比例。如果在45歲或者以上,那麼就是3.5%以上的比例。其中如果是你已經退休,那麼是按照年度的整個平均工資來計算4%。所以吧不同的不同的年齡段所進行報銷的比例也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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