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名字修改證明到哪裏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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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社保名字修改證明到哪裏開?

社保名字修改證明到哪裏開?

1、社保名字修改證明,可以攜帶身份證到各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業務辦理大廳查詢後開具。

2、上網查詢登陸所在城市的社會保險業務網站,點擊“個人社保信息查詢”窗口,輸入本人身份證和密碼(密碼是本人的社保證編號或者身份證出生年月),即可查詢本人蔘保信息。

3、電話諮詢撥打勞動保障綜合服務電話進行政策諮詢和容信息查詢。

二、社保繳納方式有哪些?

1、個人自行辦理:如果沒有工作單位的個人、自由職業者以及個體工商户,可以以靈活就業人員的身份自行辦理,需要參保人到户籍所在地的社保部門辦理社保登記手續,需要注意的是個人只能繳納養老和醫療兩大險種,而不是常説的五險一金。

2、通過單位繳納: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職工,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可以通過單位繳納社會保險,用人單位會通過代扣、代繳的方式,所以職工個人是不需要擔心的。

三、社保費用的徵繳有哪些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七條用人單位應當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憑營業執照、登記證書或者單位印章,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予以審核,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件。

用人單位的社會保險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或者用人單位依法終止的,應當自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三十日內,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變更或者註銷社會保險登記。

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民政部門和機構編制管理機關應當及時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通報用人單位的成立、終止情況,公安機關應當及時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通報個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記、遷移、註銷等情況。

第五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户、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社保名字修改,一般是屬於個人對有關情況存在錯誤的情況,在涉及到社保存在異議的情況下,要提交相關材料來進行認定,特別是有關個人的身份證件,以及相關材料由社保部門提交後來進行合法的處理,避免法律適用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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