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保險登記證副本如何辦理

來源:法律科普站 8.84K

一、社會保險登記證副本如何辦理

社會保險登記證副本如何辦理

直接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登記手續就可以了。參保單位應當自領取營業執照或成立之日起30日內,向所屬社保經(代)辦機構申請社會保險登記。參保單位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時,應該出示以下證件和資料:

1、企業持《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

2、事業單位持《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副本);

3、社會團體持《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副本);

4、國家機關持單位行政介紹信;

5、國家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頒佈的組織機構統一代碼證書;

6、其他核准執業的有關證件、資料。

外商投資企業還須持有關部門簽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

外國、港澳台和外商機構在北京設立的辦事處(機構),須出示市工商行政部門簽發的《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登記證》或《外商投資企業辦事機構註冊證》。國內駐京非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還須提供上級法人單位開具的辦理參加北京市社會保險統籌全權委託授權書。

對參保單位填報的《北京市社會保險單位信息登記表》(表一)、提供的證件和資料,社保經(代)辦機構應當即時受理,並自受理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審核完畢,併為參保單位開具《北京市社會保險繳費專户開户通知》,參保單位憑此通知到指定銀行開設繳費專户;社保經(代)辦機構依據銀行開户回執對參保單位予以登記並核發《登記證》。

二、社保登記的條件

1、繳費單位必須在一個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北京市有關政策同時辦理幾項社會保險登記。

2、繳費單位應按照《社會保險登記管理暫行辦法》規定的期限及時到工商企業執照註冊地或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住所(地址)所在的區縣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社保登記必須在公司成立起30天內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登記手續。同時要攜帶好相關的文件。如果該公司或者機構依法破產或者解散了的也要在規定的時間內到相關部門辦理社保登記證的註銷手續,停止繳納社保。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