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社會保險登記證應該如何辦理?

來源:法律科普站 2.19W

杭州社會保險登記證應該如何辦理?

杭州社會保險登記證應該如何辦理?

(一)辦理依據:

1、《浙江省勞動廳關於貫徹<社會保險登記管理暫行辦法>有關問題的通知》(浙勞險[1999]105號)

2、《關於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和城鎮個體勞動者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實施辦法》(杭勞險[1998]135號)

3、《浙江省勞動廳關於貫徹<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管理暫行辦法>有關問題的通知》(浙勞險[1999]106號)

(二)辦理憑證

新參保單位應填寫《社會保險登記表》和《社會保險開户變更登記表》,並持以下證件原件和複印件(各一份):

1、工商營業執照(副本)、批准成立文件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及其他核准執業證;

2、組織機構代碼證書;

3、市地税税務登記證正本或副本(按規定不辦理税務登記的單位除外);

4、外地駐杭辦事機構需提供經杭州市經濟協作辦批准駐杭的證明文件;

5、要求享受公務員醫療補助的事業單位(財政補助、財政適當補助的單位除外),另需提供市勞動保障局批准同意享受公務員醫療補助的書面意見。

6、錢江開發區註冊型企業需提供《杭州市區社保參保申請表》。

7、社會團體組織除需提供1、2、3證件外還需附“單位要求參加企業社保”的書面申請。

(三)受理部門

1、部省、市屬或無主管部門但納税關係屬省、市地税或開發區徵收分局的單位,由市社保局業務大廳受理(其中,企業繳費單位由企業保險窗口受理;其他繳費單位由事業保險窗口受理)。

2、區屬或無主管部門但實際納税關係在各城區地税分局的單位,由所在區社險辦受理。

(四)受理時間

法定工作日。

如果申報的相關資料齊全,經過辦理部門的人員審核無誤的,經辦人員決定予以受理的話,應該在10個工作日內辦理好相關的手續並且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和告知社會保險企業編號,如果出現因為各種原因沒有通過審核的情況,受理之日起10個工作日以內經辦人員應當告知用人單位不能辦理原因。

社保登記證發放與否要看各地辦理的具體要求,全國各地的規定有所區別,在有的一些省份,企業去經辦部門開户後,辦理部門會發給社保登記證,並且每年要做一次年審,但是在有些地區,企業去經辦部門辦理開户時,只給予賬號和密碼,不會發給社保登記證(例如:深圳),而且企業必須使用的賬號和密碼登錄經辦部門指定的社保系統網站進行本單位的社保保險相關操作。如果出現忘記密碼的情況,必須帶着單位營業執照和組織機構代碼證到經辦部門重置密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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