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公司社保延遲交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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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疫情公司社保延遲交嗎?

疫情公司社保延遲交嗎?

疫情公司社保延遲交,疫情期間社保繳費會進行延期處理。《關於切實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社會保險經辦工作的通知》

受疫情影響,用人單位逾期辦理職工保險登記、繳費等業務的,經辦機構應及時辦理手續。

允許靈活就業人員和城鄉居民一次性補繳社保費或定期繳納社保費的放寬時限要求,未能在疫情期間辦理參保繳費的,應當在疫情結束後予以辦理,並在系統中給予標註。

對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療或隔離人員、疫情防控需要隔離觀察人員、參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員以及受疫情影響暫時失去收入來源的人羣,金融機構要在信貸政策上予以適當傾斜,靈活調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個人信貸還款安排,合理延後還款期限。感染新型肺炎的個人創業擔保貸款可展期一年,繼續享受財政貼息支持。對感染新型肺炎或受疫情影響受損的出險理賠客户,金融機構要優先處理,適當擴展責任範圍,應賠盡賠。

二、疫情期間公民有哪些義務?

(1)《傳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一條,“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傳染病病人或者疑似傳染病病人時,應當及時向附近的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或者醫療機構報告。”

(2)《突發事件應對法》第五十四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編造、傳播有關突發事件事態發展或者應急處置工作的虛假信息。”

(3)《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條例》第三十六條,“國務院衞生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指定的專業技術機構,有權進入突發事件現場進行調查、採樣、技術分析和檢驗,對地方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進行技術指導,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予以配合;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絕。”

在當代社會受到一起的影響,很多人員的一些工作都是無法展開的,比如説對於用人單位來説的話,他們是可以為勞動者辦理相關的保險業務繳費業務的,但是這些業務現在都無法進行開展,經過相關的申請是可以延期來進行補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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