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繳納社會保險的程序是多少?

來源:法律科普站 1.79W

一、公司繳納社會保險的程序是多少?

公司繳納社會保險的程序是多少?

1、到當地財政局資金管理中心辦理繳存登記,填報《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表》,“資金管理中心”按規定對申報單位進行審核並指定住房公積金經辦銀行。

2、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須附的相關證件:

(1)、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及複印件,行政事業單位及其它機構批准設立的批文原件及複印件;

(2)、法人代碼證原件及複印件;

(3)、國税税務登記證副本原件及複印件。

3、本表一式四份,房改委資金管理中心核定登記表後留存二份;單位送交指定的公積金辦理銀行一份,憑此表設立住房公積金的單位帳户和職工個人帳户;公積金帳户建立後將每月交一份員工繳存住房公積金錶及匯補表交附給公積金辦理銀行。

二、《社會保險登記管理暫行辦法》中有關社保交納的規定

第五條從事生產經營的繳費單位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30日內、非生產經營性單位自成立之日起30日內,應當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條例施行前尚未參加社會保險的繳費單位,應當依據條例第八條,持本辦法第七條規定的證件和資料到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條例施行前已經參加社會保險的繳費單位,應當按照前款規定到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補辦社會保險登記。

第六條 社會保險登記實行屬地管理。

繳費單位具有異地分支機構的,分支機構一般應當作為獨立的繳費單位,向其所在地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單獨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跨地區的繳費單位,其社會保險登記地由相關地區協商確定。意見不一致時,由上一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確定登記地。

第七條 繳費單位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時,應當填寫社會保險登記表,並出示以下證件和資料:

(一)營業執照、批准成立證件或其他核准執業證件;

(二)國家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頒發的組織機構統一代碼證書;

(三)省、自治區、直轄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規定的其他有關證件、資料。

第八條對繳費單位填報的社會保險登記表、提供的證件和資料,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即時受理,並在自受理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審核完畢;符合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

法律上明確規定了公司應當在勞動者入職後,為勞動者購買有關社保待遇,具體情況下可以根據實際的社保交納情況來進行認定處理,如果對相關情況的認定不清楚的,可以諮詢社保管理部門來進行合法的認定,避免法律適用錯誤的情況。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