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保險繳交清單如何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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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社會保險繳交清單如何打印?

社會保險繳交清單如何打印?

(一)只需要帶上個人社保卡、身份證,到所在市社會保險費徵繳管理中心自助查詢機上將個人社保繳存明細打印出來,然後再到櫃枱蓋章就可以了。

(二)如果社保局不能查到你的社保繳納記錄,是不可能給你開社保參保證明,需要所在的工作單位有給你參保的記錄。

(三)社保證明是指由社保局出具的繳費清單,詳細載明社會保險投保人的電腦號、身份號、參保起止時間及繳費金額。社保證明必須由社會保險電腦系統打印出來並加蓋社保局公章才有效。

(四)社保全稱社會保險,指一種社會保險或保障機制,也就是説社會保險是社會保障制度的一個最重要的組成部分。一般情況下,在社保繳費會有相關單位出具一個社保繳費證明。

(五)但是社保的財務制度有以下幾種,隨收即付制,完全積累制,部分積累制。社保的作用就是幫助公民面對某些社會風險如:失業、疾病、事故、衰老、死亡等,或是保障基本得生存資源如:教育、醫療等。

(六)根據社保的這些特點和各人的社保繳納狀況不同等等因素,社保局就需要出具相應的費用繳納清單,這樣也有利於社保局對社保做出相應的準確的管理。

二、開具社保繳費證明的規定

目前,用人單位及個人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情況已成為各部門進行資格審核認證的重要內容。為做好開具社會保險參保繳費證明工作,加強對開具對象的跟蹤管理,現將有關規定明確如下:

(一)對個人需出具參保繳費證明的,由申報服務一科在其《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卡信息查詢表》上加蓋業務公章。對需加蓋中心公章的,經申報服務一科科長簽字後到綜合科加蓋中心公章。

(二)對單位需出具單位(或職工)參保繳費證明的,稽核一科憑單位社會保險登記證或介紹信,在審核其參保繳費情況後開具證明,經分管主任和主任審核同意後到綜合科加蓋中心公章。

對參保面不足、繳費明顯不實、有欠費的單位,稽核一科應要求其立即進行自查整改,對暫時無法立即整改的,列入稽核對象,實行跟蹤管理。

(三)對單位因參加企業年金需出具參保繳費證明的,申報服務二科憑單位社會保險登記證和書面申請,根據《轉發部社保中心〈關於規範企業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證明的通知〉》(蘇社險管[2006]19號)規定

開具《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證明》(未按規定參保繳費的在表格中註明情況),經分管主任和主任簽字後到綜合科加蓋中心公章。

(四)科室的業務公章須專號對人,綜合科須做好中心公章使用情況登記以備核查。

根據社保的這些特點和各人的社保繳納狀況不同等等因素,社保局就需要出具相應的費用繳納清單,這樣也有利於社保局對社保做出相應的準確的管理。

社保的主要作用就是幫助公民面對各種各樣的社會風險,包括失業,事故,以及死亡等等,社保局根據個人的社保繳納情況不同以及社保的特點,繳納清單是由社保局出具的,繳納清單有助於社保局對社會保險做出準確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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