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怎樣轉移都有哪些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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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社保怎樣轉移都有哪些規定

社保怎樣轉移都有哪些規定

本人拿着身份證明先到你參保地的社保局填一張表格,社會保險參保繳費憑證,將這張憑證拿到户口所在地,在户口所在地的社保局辦理申請社保賬户,等這個賬户辦理好後,再將拿回的外地繳費證明表交給當地社保局工作人員讓他們幫你辦理合並手續就行了。

跨省的就稍微麻煩一點,首先要有離職證明,這個在你辭職時公司都會給你辦理的,拿着本人原先繳費的保險關係轉移單,身份證複印件和社保卡,再到轉入地社保局辦理。

只有這樣辦理了,才不會浪費之前繳納的年限,15年很快就過去了,只有交齊了年限,以後這五險就能有效地保證你的生活了。等到了法定的退休年齡的話,也就能大家一樣領取養老金。如果在還沒退休前已經繳納15年社保了,還要考慮下你還是不是公司的員工,如果是的話也是不能斷繳的。企業一定要幫員工繳納社保的,如果沒有的話是會被罰款的。

新參保地審核轉移接續申請並向原參保地發出同意接受函——原參保地辦理轉移手續——新參保地接受轉移手續和資金,三個流程走完之後即可辦妥轉移接續手續,政策規定每個流程最多15個工作日,也就是説對於參保者來説,最多45個工作日就可以將全部手續辦完。

二、辦理流程

(1)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按規定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係和繳費後,由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

(2)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審核轉移接續申請,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向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係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並提供相關信息;對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向申請單位或參保人員作出書面説明。

(3)原基本養老保險關係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個工作日內,辦理好轉移接續的各項手續。

(4)新參保地經辦機構在收到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係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轉移的基本養老保險關係和資金後,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並將確認情況及時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

(5)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是累計計算的,中間允許有空檔,可補可不補。

我國相關的勞動者,在進行工作時相關的用人單位也要繳納相關的社保,保護相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相關的勞動者變更這類社保時,應積極的上交相關的證明材料,由變更的勞動用人單位進行相關的繳納,我國的社保單位應積極得予以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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