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2021年社保繳多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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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社保繳納多少錢是按照當地的平均工資作為基數繳納的。社保的繳費基數,是指企業或者職工個人用於計算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工資基數,用此基數乘以規定的費率,就是企業或者個人應該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金額。

我國2021年社保繳多少錢?

各地的社保繳費基數與當地的平均工資數據相掛鈎。它是按照職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資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額來確定的。每年確定一次,且確定以後,一年內不再變動,社保基數申報和調整的時間,一般是在7月。

企業一般以企業職工的工資總額作為繳費基數,職工個人一般則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為個人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工資基數。在我國,繳費基數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用人單位的申報,依法對其進行核定。

我國《社會保險法》對社會保險的徵繳費率並未作出具體明確的規定。按照我國現行的社會保險相關政策的規定,對不同的社會保險險種,我們實行不同的徵繳比例。

擴展資料: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十二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並計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計入個人賬户。

第六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申報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按照該單位上月繳費額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確定應當繳納數額。繳費單位補辦申報手續後,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按照規定結算。

根據《社會保險費徵繳暫行條例》第三條規定,社會保險費的費基、費率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的規定執行。第十條規定,繳費單位必須按月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報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經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後,在規定的期限內繳納社會保險費。

繳費單位不按規定申報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暫按該單位上月繳費數額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確定應繳數額。

沒有上月繳費數額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暫按該單位的經營狀況、職工人數等有關情況確定應繳數額。繳費單位補辦申報手續並按核定數額繳納社會保險費後,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規定結算。

所以,職工個人應以本人上年度工資收入總額的月平均數作為本年度社保繳費基數,其中,本單位新職工以其工資第一個月的全薪收入為繳費基數。參保單位以本單位全體參保職工的月繳費基數之和為月繳費基數。

我們在日常生活中是需要繳納社會保險的額,社會保險與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但是每個地區的經濟發展條件不一樣,社會保險的繳納政策也是不一樣的,我們要注意自己本地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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