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鄭州代理交社保的行為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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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鄭州代理交社保的行為是否合法?

在鄭州代理交社保的行為是否合法

法律沒有明確規定“掛靠”繳社保違法,雖然掛靠公司交社保本身並不屬於違法,且事實上有相當部分的企業在為非員工代繳社保,但無論是對於企業還是個人,掛靠公司交社保還是存在較大的法律風險。

社會保險掛靠就是要自己承擔全部的社會保險費用,而且還要付給被掛靠單位的社保費用,如果被掛靠單位少繳或斷繳,但由於與掛靠單位沒有真正的勞動關係,一旦與掛靠單位發生糾紛就無法獲得法律保障。

二、社保的種類有哪些?

1、養老保險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卹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2、醫療保險

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退休後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3、工傷保險

職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且經工傷認定的,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其中,經勞動能力鑑定喪失勞動能力的,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符合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的,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從工傷保險基金中補足差額。

4、失業保險

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從失業保險基金中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經進行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失業人員應當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從失業保險基金中支付,個人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5、生育保險

用人單位已經繳納生育保險費的,其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職工未就業配偶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醫療費用待遇。所需資金從生育保險基金中支付。

事實上,代理交社保的這種狀況在社會生活中是很常見的,像個體工商户、自由職業者等,因為不能以個人的名義繳納工傷保險,失業保險或者是生育保險,所以也有一部分人掛靠到代理機構交納社保,雖然不違法,但法律風險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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